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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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16: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 (略) (略) 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 (略) (略) 开标室)
预算金额 ¥5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660-*
采购单位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红海湾田墘街道北山村141县道301号红海湾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小姐0660-*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叶先生 0660-*

项目概况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 (略) 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jz*

项目名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所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足量提供。

(2)肉类、鱼类、蔬菜类、蛋类、米油类、调味品类经营企业的资质证明(成交人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

(4)食材要是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短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5)所有肉类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成交人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核对。

2)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 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3)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4)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 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5)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6)食用油品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2)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成交人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4)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5)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6)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大米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 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T 1354-2018)。

2)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 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3)供货时须提供大米要求的产品证明:

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每季度一次。

②《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8)粮油、酱料、牛奶

能提供有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明确的产地、生产商、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有效期、规格型号,产品符合质检要求。 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假货一经发现,成交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9)蔬菜(含水果)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

3)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等良好记录(提供2021或2022年度年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需具《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 (略) (略)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 (略)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略) 红海湾田墘街道北山村141县道301号红海湾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黄小姐0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联系方式:叶先生 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066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16: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 (略) (略) 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 (略) (略) 开标室)
预算金额 ¥5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660-*
采购单位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红海湾田墘街道北山村141县道301号红海湾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小姐0660-*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叶先生 0660-*

项目概况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 (略) 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jz*

项目名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所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足量提供。

(2)肉类、鱼类、蔬菜类、蛋类、米油类、调味品类经营企业的资质证明(成交人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

(4)食材要是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短于标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5)所有肉类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成交人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核对。

2)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 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3)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4)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 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5)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6)食用油品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2)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成交人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4)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5)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6)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大米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有“QS”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 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T 1354-2018)。

2)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 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3)供货时须提供大米要求的产品证明:

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每季度一次。

②《出厂检验报告》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8)粮油、酱料、牛奶

能提供有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明确的产地、生产商、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有效期、规格型号,产品符合质检要求。 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假货一经发现,成交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9)蔬菜(含水果)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

3)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等良好记录(提供2021或2022年度年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需具《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 (略) (略)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 (略)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略) 红海湾田墘街道北山村141县道301号红海湾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黄小姐0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联系方式:叶先生 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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