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络广播电视台有限公司年度大型活动及自制节目项目视频拍摄制作、活动执行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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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络广播电视台有限公司年度大型活动及自制节目项目视频拍摄制作、活动执行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网络广播电视台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大型活动及自制节目项目视频拍摄制作、活动执行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15-* )

公告发布时间:**日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网 (略) 2024-2025年度大型活动及自制节目项目视频拍摄制作、活动执行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网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其中:2024-2025年度大型活动及自制节目项目视频拍摄制作、活动执行入围项目。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本项目共分二包,第一包:大型活动及自制节目拍摄制作;第二包:大型活动执行。

注:投标人只能对以上两包中的一包报名参与投标,不接受同时参加两包报名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价标准,经评委会综合评审后,第一包取综合评分前 2名的投标人入围;第二包取综合评分前2 名的投标人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专业的设备器材、稳定优质的工作团队,提供专业服务。需出具承诺书、优秀活动案例展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日起至**日止,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领取。本项目接受电子报名及领取电子招标文件,*@*63.com并致电项目负责人电话022-*。根据公告要求报名资料发送齐全后报名成功,未报名成功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会议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会议室。

七、其他

电子报名信息:

电汇信息开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天津森淼支行、银行帐号:**,汇款后将电汇 (略) 邮箱(*@*63.com),并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网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卫津路143号 地 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

联 系 人:翟梦翎 联 系 人:范继辉 王小刚 张宇

电 话:022-*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63.com


天津网络广播电视台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大型活动及自制节目项目视频拍摄制作、活动执行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15-* )

公告发布时间:**日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网 (略) 2024-2025年度大型活动及自制节目项目视频拍摄制作、活动执行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网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其中:2024-2025年度大型活动及自制节目项目视频拍摄制作、活动执行入围项目。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本项目共分二包,第一包:大型活动及自制节目拍摄制作;第二包:大型活动执行。

注:投标人只能对以上两包中的一包报名参与投标,不接受同时参加两包报名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价标准,经评委会综合评审后,第一包取综合评分前 2名的投标人入围;第二包取综合评分前2 名的投标人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专业的设备器材、稳定优质的工作团队,提供专业服务。需出具承诺书、优秀活动案例展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日起至**日止,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领取。本项目接受电子报名及领取电子招标文件,*@*63.com并致电项目负责人电话022-*。根据公告要求报名资料发送齐全后报名成功,未报名成功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会议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会议室。

七、其他

电子报名信息:

电汇信息开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天津森淼支行、银行帐号:**,汇款后将电汇 (略) 邮箱(*@*63.com),并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网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卫津路143号 地 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5室

联 系 人:翟梦翎 联 系 人:范继辉 王小刚 张宇

电 话:022-*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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