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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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GB04-DL-*)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 (略) 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成立时间不少于 6 年(含);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4.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机构,服务半 (略) 区及近郊,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5.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或 CQC 产品认证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或 CQC 产品认证证明文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或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产品代理协议书;1 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 1 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6.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及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的证明(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7.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8.具有近六年 3 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4 日 16 时 30 分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63.com),原件 (略) 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2 号楼 12 层。经我单位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3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中国 (略) 北京分行会议室( (略) (略) 口大街 (略) 2 号楼信托大厦)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 (略) 北京分行会议室( (略) (略) 口大街 (略) 2 号楼信托大厦)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DFA-GB04-DL-*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为进一步落实人民银行及总行关于现金收付管理工作的要求,提升现金清分工作管理质量及工作效率,拟购置八口半清分机。更多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六、供货期限:本项目供货周期为 2 年,分批次供货。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订单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及相应附属物品的送货,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

七、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辖内营业网点,具体见订单中供货地点)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成立时间不少于 6 年(含);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

4.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机构,服务半 (略) 区及近郊,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5.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或 CQC 产品认证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或 CQC 产品认证证明文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或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产品代理协议书;1 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 1 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6.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及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的证明(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7.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8.具有近六年 3 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

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 2018 年 1 月以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2)公司注册地不在北 (略)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本单位办事机构在京有效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近六年(2018 年 1 月至今)3 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以上情况投标声明书原件);

(5)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及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的证明(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3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时间:2024 年 01 月 15 日- 2024 年 02 月 04 日,09: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4.购买地点:线上获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63.com),原件 (略) 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2 号楼 12 层。经我单位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5.购买登记: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中国 (略) 北京分行会议室( (略) (略) 口大街 (略) 2 号楼信托大厦)。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答疑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天将异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本)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传真、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https:///)”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 (略) 北京分行

地 址: (略) 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1 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 (略)

地 址: (略) 怀柔区渤海镇环镇路 80 号 202 室

联 系 人: 方伟俊、裴大龙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GB04-DL-*)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 (略) 北京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成立时间不少于 6 年(含);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4.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机构,服务半 (略) 区及近郊,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5.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或 CQC 产品认证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或 CQC 产品认证证明文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或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产品代理协议书;1 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 1 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6.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及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的证明(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7.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8.具有近六年 3 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4 日 16 时 30 分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63.com),原件 (略) 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2 号楼 12 层。经我单位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3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中国 (略) 北京分行会议室( (略) (略) 口大街 (略) 2 号楼信托大厦)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 (略) 北京分行会议室( (略) (略) 口大街 (略) 2 号楼信托大厦)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八口半清分机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DFA-GB04-DL-*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为进一步落实人民银行及总行关于现金收付管理工作的要求,提升现金清分工作管理质量及工作效率,拟购置八口半清分机。更多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六、供货期限:本项目供货周期为 2 年,分批次供货。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订单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及相应附属物品的送货,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

七、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辖内营业网点,具体见订单中供货地点)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成立时间不少于 6 年(含);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

4.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机构,服务半 (略) 区及近郊,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5.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或 CQC 产品认证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或 CQC 产品认证证明文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或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产品代理协议书;1 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 1 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6.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及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的证明(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7.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8.具有近六年 3 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

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 2018 年 1 月以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2)公司注册地不在北 (略)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本单位办事机构在京有效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近六年(2018 年 1 月至今)3 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以上情况投标声明书原件);

(5)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及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的证明(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3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时间:2024 年 01 月 15 日- 2024 年 02 月 04 日,09: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4.购买地点:线上获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63.com),原件 (略) 丰台区海鹰路 1 号院 2 号楼 12 层。经我单位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5.购买登记: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中国 (略) 北京分行会议室( (略) (略) 口大街 (略) 2 号楼信托大厦)。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答疑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天将异议或需要澄清的问题(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本)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传真、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https:///)”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 (略) 北京分行

地 址: (略) 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1 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 (略)

地 址: (略) 怀柔区渤海镇环镇路 80 号 202 室

联 系 人: 方伟俊、裴大龙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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