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轧硅钢厂酸轧拉矫除尘设施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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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轧硅钢厂酸轧拉矫除尘设施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采购公告

冷轧硅钢厂酸轧拉矫除尘设施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冷轧硅钢厂酸轧拉矫除尘设施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AGGFGSGGXHG*采购人为 (略) 设备工程部综合计划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冷轧硅钢厂酸轧拉矫除尘设施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2.2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除尘系统的所有设备及辅助设备设施纳入本次设计及设备供货范围内,卖方必须要保证设备的完整性及可靠性。

包括除尘器本体、风机、电机、输灰系统等工厂设计及供货。

2.4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4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2020年以来完成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少于 1 个。(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件)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级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级资质资质。

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4000万元。

3.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4.以上资质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6日15时30分2024年01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设备工程部综合计划

招标公司: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环钢路1号

地址:

(略) 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李学民

联系人:

孙福申

电话:

*

电话:

0412-*

2024年01月16日

公章Epoint

冷轧硅钢厂酸轧拉矫除尘设施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冷轧硅钢厂酸轧拉矫除尘设施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AGGFGSGGXHG*采购人为 (略) 设备工程部综合计划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冷轧硅钢厂酸轧拉矫除尘设施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2.2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除尘系统的所有设备及辅助设备设施纳入本次设计及设备供货范围内,卖方必须要保证设备的完整性及可靠性。

包括除尘器本体、风机、电机、输灰系统等工厂设计及供货。

2.4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4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2020年以来完成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少于 1 个。(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件)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级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级资质资质。

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4000万元。

3.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4.以上资质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6日15时30分2024年01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设备工程部综合计划

招标公司: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环钢路1号

地址:

(略) 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李学民

联系人:

孙福申

电话:

*

电话:

0412-*

2024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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