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SWSTFW202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略) ,化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0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认定采购需求的指标或要求有倾向性、歧视性等问题,可以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等相关部门提出。
资格审查时间:供应商携带上述材料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胶装成册(二份),开标结
束后,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中裕全 (略) 获取采购
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 (略) 集宁区盛世嘉华C座16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中裕全 (略) 开标室
七、其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
午8:30一12:00时,下午2:30一5:30时到内蒙古中裕全 (略) 递交报名材料,
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中裕全 (略)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提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
(3)获取采购文件前近一年(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近一年内连续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
8的
银行入账单为准):
(⑤)近一年内连续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
证为准):
(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出示网站截图:
(7)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
情况,并注明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情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注以上资料必须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胶装成册(二份)须加
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
地址: (略) 化德县长顺镇长春大街
联系人:王仕琪
电
话:04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裕全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集宁区盛世嘉华c座1602室
联系人:段晓英
电话:*
电子邮件:
*@*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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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DSWSTFW202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略) ,化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0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认定采购需求的指标或要求有倾向性、歧视性等问题,可以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等相关部门提出。
资格审查时间:供应商携带上述材料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胶装成册(二份),开标结
束后,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中裕全 (略) 获取采购
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 (略) 集宁区盛世嘉华C座16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中裕全 (略) 开标室
七、其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
午8:30一12:00时,下午2:30一5:30时到内蒙古中裕全 (略) 递交报名材料,
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中裕全 (略)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提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
(3)获取采购文件前近一年(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
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近一年内连续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
8的
银行入账单为准):
(⑤)近一年内连续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
证为准):
(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出示网站截图:
(7)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
情况,并注明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情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注以上资料必须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胶装成册(二份)须加
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化德县税务局
地址: (略) 化德县长顺镇长春大街
联系人:王仕琪
电
话:04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裕全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集宁区盛世嘉华c座1602室
联系人:段晓英
电话:*
电子邮件:
*@*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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