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电站印度涉外项目诉讼案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光电站印度涉外项目诉讼案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光电站印度涉外项目诉讼案(GHPE01-2011-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LJT*-WXCQ001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光电站印度涉外项目诉讼案(GHPE01-2011-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国联 (略)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华光电站印度涉外项目诉讼案(GHPE01-2011-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110.* 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无锡国联 (略) 采购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限价为人民币*.76元,投标人最终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将被判定为废标。诉讼标的总额为*美元,其中基本代理费部分为人民币8万元。基本代理费与风险代理费总额不超过限价。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1.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 18时 至 2024年01月22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 (略)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9107/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 15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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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电站印度涉外项目诉讼案(GHPE01-2011-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LJT*-WXCQ001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光电站印度涉外项目诉讼案(GHPE01-2011-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国联 (略)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华光电站印度涉外项目诉讼案(GHPE01-2011-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110.* 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无锡国联 (略) 采购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限价为人民币*.76元,投标人最终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将被判定为废标。诉讼标的总额为*美元,其中基本代理费部分为人民币8万元。基本代理费与风险代理费总额不超过限价。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1.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 18时 至 2024年01月22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 (略)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9107/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 15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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