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富烨绿电供应链有限公司纯电动重卡新能源车采购-招标/资审公告
湖北三峡富烨绿电供应链有限公司纯电动重卡新能源车采购-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北三峡富 (略) 纯电动重卡新能源车采购已由湖北三峡富 (略)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湖北三峡富 (略)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湖北三峡富 (略) 纯电动重卡新能源车采购
2.2招标内容:本次项目采购6X4换电式纯电动半挂牵引车(总质量49吨)和4X2换电式纯电动半挂牵引车(总质量42吨),共计50台,中期150台(后期采购),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6X4或4X2换电式纯电动半挂牵引车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整车制造商必须符合《纯电动商用车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第1至第5部分》标准(QC/T 1201.1-5 2023),保证动力电池系统总成实现互通互换功能。
2.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并分为2部分报价,6X4整车含税限价:*元/台,6X4无动力车身(不含换电电池系统)含税限价:*元/台;4X2整车含税限价:*元/台,4X2无动力车身(不含换电电池系统)含税限价:*元/台,投标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预估金额为:2900万元。
2.4交货期:45天。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中标及分配:选择综合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中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需为整车车辆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时提供整车制造商资格声明;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代理商,投标时提供整车产品原厂授权函。
注:1.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同一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合同金额在2900万元及以上的6X4或4X2换电式纯电动半挂牵引车(整车)类似销售业绩。(如果是代理商投标,则提供整车制造商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 投标人还应在资质、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招标人: | 湖北三峡富 (略) | 代理机构: | 鼎信 (略) |
地址: | (略) 东西湖区东山办事处东岳村161号 | 地址: |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舒爽、胡洁、张艺凡、袁涛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湖北三峡富 (略) 纯电动重卡新能源车采购已由湖北三峡富 (略)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湖北三峡富 (略)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湖北三峡富 (略) 纯电动重卡新能源车采购
2.2招标内容:本次项目采购6X4换电式纯电动半挂牵引车(总质量49吨)和4X2换电式纯电动半挂牵引车(总质量42吨),共计50台,中期150台(后期采购),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6X4或4X2换电式纯电动半挂牵引车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整车制造商必须符合《纯电动商用车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第1至第5部分》标准(QC/T 1201.1-5 2023),保证动力电池系统总成实现互通互换功能。
2.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并分为2部分报价,6X4整车含税限价:*元/台,6X4无动力车身(不含换电电池系统)含税限价:*元/台;4X2整车含税限价:*元/台,4X2无动力车身(不含换电电池系统)含税限价:*元/台,投标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预估金额为:2900万元。
2.4交货期:45天。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中标及分配:选择综合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中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需为整车车辆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时提供整车制造商资格声明;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代理商,投标时提供整车产品原厂授权函。
注:1.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同一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合同金额在2900万元及以上的6X4或4X2换电式纯电动半挂牵引车(整车)类似销售业绩。(如果是代理商投标,则提供整车制造商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 投标人还应在资质、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招标人: | 湖北三峡富 (略) | 代理机构: | 鼎信 (略) |
地址: | (略) 东西湖区东山办事处东岳村161号 | 地址: | (略)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舒爽、胡洁、张艺凡、袁涛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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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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