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医院门诊及住院药房发药机、摆药机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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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医院门诊及住院药房发药机、摆药机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 (略) (略) 内议价方式对下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周期

预算金额

1

(略) 药房发药机、摆药机维保服务

3台

1年

4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服务范围: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故障维修及系统升级等。(具体设备的型号、功能可现场踏勘)
3、如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保证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指派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
4、投标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须将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资格文件,以“公告年月日+院内议价项目名称资格文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63.com。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日17:00。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日17: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材料送达或邮寄至:内蒙古 (略) 红山区昭乌达 (略) 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476-*。*@*63.com。《响应文件》及PPT模板详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
六、议价会上要求:
1、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2、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预审合格的供方,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会。参会时讲解PPT,介绍参会项目(公司履约能力、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同类业绩、报价等)并回答相关问题,时长3分钟。
七、争议相关事宜:
根据《 (略) 采购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下述规定向采购人提出争议。
1.争议期:本公告开始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2.受理部门:招标采购办公室
3.提出形式:以书面文件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
(1)提出争议应当提交争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争议函须加盖公章,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 争议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 采购公告日期,争议项目的名称;
③ 具体、明确的争议事项和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 事实依据;
⑤ 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 提出争议的日期。
⑦ 争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⑧ 争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争议人在争议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争议。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后续多次争议将不予接受。
5.受理电话:0476-*
6.通讯地址: (略) 红山区昭乌达路中段1号
附件1:响应文件及PPT模板javascript:bid_showfile();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
**日
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引用或转发本公告信息。如有违反,我院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根据工作需要, (略) (略) 内议价方式对下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周期

预算金额

1

(略) 药房发药机、摆药机维保服务

3台

1年

4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服务范围: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故障维修及系统升级等。(具体设备的型号、功能可现场踏勘)
3、如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保证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指派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
4、投标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须将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资格文件,以“公告年月日+院内议价项目名称资格文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63.com。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日17:00。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日17: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材料送达或邮寄至:内蒙古 (略) 红山区昭乌达 (略) 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476-*。*@*63.com。《响应文件》及PPT模板详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
六、议价会上要求:
1、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2、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预审合格的供方,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会。参会时讲解PPT,介绍参会项目(公司履约能力、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同类业绩、报价等)并回答相关问题,时长3分钟。
七、争议相关事宜:
根据《 (略) 采购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下述规定向采购人提出争议。
1.争议期:本公告开始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2.受理部门:招标采购办公室
3.提出形式:以书面文件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
(1)提出争议应当提交争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争议函须加盖公章,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 争议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 采购公告日期,争议项目的名称;
③ 具体、明确的争议事项和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 事实依据;
⑤ 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 提出争议的日期。
⑦ 争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⑧ 争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争议人在争议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争议。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后续多次争议将不予接受。
5.受理电话:0476-*
6.通讯地址: (略) 红山区昭乌达路中段1号
附件1:响应文件及PPT模板javascript:bid_showfile();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
**日
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引用或转发本公告信息。如有违反,我院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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