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华师实验学校个人所得税及财税咨询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挂网
芜湖华师实验学校个人所得税及财税咨询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挂网
为了更好的落实我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汇算工作,以及 (略) 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上各项预、决算服务,学校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咨询代理服务单位,现邀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名称:芜湖华师实验学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计算、申报以及以及 (略) 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上各项预、决算服务咨询代理服务
二、 招标人:芜湖华师实验学校
三、 服务范围:服务学校约350名教职员工,其中外籍教师5人以及学校每月临时聘请专家支付劳务费应交个人所得相关事宜,中标单位负责申报、计算以上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报送、每月个税预缴计算、申报,年终个税汇算清缴(注重时效性、准确率、合规性、保密性),以及平时学校教职员工涉及个税政策的培训咨询服务;另负责学校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各类项目申报、预算、决算、绩效监控等等工作以及学校所有财税咨询服务工作等。如遇到因中标单位计算造成员工个税计算错误,造成教职工多交的税款,应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具体包括:
1、协助芜湖华师实验学校(以下简称“我校”)全体员工在每年1月31日之前完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和报送。中标单位派出2人在我校驻点3天协助所有员工完成信息填写以及维护。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协助所有员工用手机自行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将相关资料快捷报送。如果条件不允许,协助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税局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遇到后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大病医疗中七项有任何一项需要变更的,协助各位员工进行信息修改填报。
2、 协助我校员工针对后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大病医疗这七项,对应的学历证书、相关教育发票、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以及相关购房发票,租房发票,入院诊断书,出院小结以及相关发票收集并归类好。
3、 我校为每月暂定12日发工资,到2024年9月份起,发工资日期如有变动,到时我校会与中标税务所沟通,确定最新的发工资日期,如遇到节假日,将会提前发工资,而且每月奖金项目等将会分几次发放,所以要求中介机构务必每月6日前(工作日)完成个税预扣缴申报,同时根据申报结果,将预扣缴的个人扣税额信息报送单位。如遇提前发放工资,学校将提前告知中标税务所。
4、 第二年初需完成我校所有老师个人收入汇总,第二年3—6月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5、如遇到我校教职工咨询相关个税问题,贵所必须及时解答。
6、做好我校财政一体化平台各类项目申报、预算、决算、绩效监控等等工作及学校所有财务咨询服务工作。
四、评标方法:以上服务费自行报价,我们将根据投标单位资质和有 (略) 直属学校,相关个税和财税服务经验单位情况综合考虑,以最低价为中标单位,因税款涉及到教职工工资及奖金收入,所以我们会选择有经验单位为我校服务,如投标单 (略) 直属学校有服务多家学校经验单位优先考虑,但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和服务单位合同和转帐记录。
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单位必须是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
六、服务期限: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七、投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共计三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地点:芜湖华师实验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方老师0553-* *
八、中标通知
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中标结果。除中标人外,中标结果不再通知未中标人。
芜湖华师实验学校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为了更好的落实我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汇算工作,以及 (略) 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上各项预、决算服务,学校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咨询代理服务单位,现邀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名称:芜湖华师实验学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计算、申报以及以及 (略) 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上各项预、决算服务咨询代理服务
二、 招标人:芜湖华师实验学校
三、 服务范围:服务学校约350名教职员工,其中外籍教师5人以及学校每月临时聘请专家支付劳务费应交个人所得相关事宜,中标单位负责申报、计算以上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报送、每月个税预缴计算、申报,年终个税汇算清缴(注重时效性、准确率、合规性、保密性),以及平时学校教职员工涉及个税政策的培训咨询服务;另负责学校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各类项目申报、预算、决算、绩效监控等等工作以及学校所有财税咨询服务工作等。如遇到因中标单位计算造成员工个税计算错误,造成教职工多交的税款,应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具体包括:
1、协助芜湖华师实验学校(以下简称“我校”)全体员工在每年1月31日之前完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和报送。中标单位派出2人在我校驻点3天协助所有员工完成信息填写以及维护。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协助所有员工用手机自行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将相关资料快捷报送。如果条件不允许,协助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税局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遇到后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大病医疗中七项有任何一项需要变更的,协助各位员工进行信息修改填报。
2、 协助我校员工针对后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大病医疗这七项,对应的学历证书、相关教育发票、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以及相关购房发票,租房发票,入院诊断书,出院小结以及相关发票收集并归类好。
3、 我校为每月暂定12日发工资,到2024年9月份起,发工资日期如有变动,到时我校会与中标税务所沟通,确定最新的发工资日期,如遇到节假日,将会提前发工资,而且每月奖金项目等将会分几次发放,所以要求中介机构务必每月6日前(工作日)完成个税预扣缴申报,同时根据申报结果,将预扣缴的个人扣税额信息报送单位。如遇提前发放工资,学校将提前告知中标税务所。
4、 第二年初需完成我校所有老师个人收入汇总,第二年3—6月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5、如遇到我校教职工咨询相关个税问题,贵所必须及时解答。
6、做好我校财政一体化平台各类项目申报、预算、决算、绩效监控等等工作及学校所有财务咨询服务工作。
四、评标方法:以上服务费自行报价,我们将根据投标单位资质和有 (略) 直属学校,相关个税和财税服务经验单位情况综合考虑,以最低价为中标单位,因税款涉及到教职工工资及奖金收入,所以我们会选择有经验单位为我校服务,如投标单 (略) 直属学校有服务多家学校经验单位优先考虑,但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和服务单位合同和转帐记录。
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单位必须是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
六、服务期限: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七、投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共计三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地点:芜湖华师实验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方老师0553-* *
八、中标通知
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中标结果。除中标人外,中标结果不再通知未中标人。
芜湖华师实验学校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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