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校本研修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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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校本研修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遴选项目名称:校本研修培训

项目综述:为贯彻落实《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略) 新时代教师发展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略) 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略) 教育厅关于印发《 (略)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建设,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加强师德师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现将遴选校本研修培训承训机构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师德修养、传统文化、班级管理、信息技术2.0、教育教学能力。

二、承训机构申报条件

(一)承训机构资质

1.机构具有合法资质,丰富的培训经验,形式多样的课程设置和高水平的专家团队。

2.授课教师应具备长期从事中小学教学,具有一定教科研水平, (略) (略) 级学科带头人等荣誉。

(二)材料报送

1.申请报告,培训机构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

2.培训实施方案(包括目标、内容、方式、考核评价和预期成果等);

3.培训课程资源、管理团队、技术服务、培训和管理等方面情况和制度保证;

4.材料报送时间:**日—20日,将所有材料纸送惠来县教师发展中心校本研修办公室,遴选时间确定后通知。

三、采用遴选方式:

惠来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通过审阅资质、材料,在申报的机构中遴选出适合此项目的承训机构。

四、其他要求:

教师发展中心校本研修办公室责参训教师的报名和对培训内容的把握。培训机构负责课程设置、聘请授课专家、教育教学安排。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663-*

地址:惠来县教师发展中心305校本研修办公室


遴选项目名称:校本研修培训

项目综述:为贯彻落实《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略) 新时代教师发展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略) 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略) 教育厅关于印发《 (略)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建设,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加强师德师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现将遴选校本研修培训承训机构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师德修养、传统文化、班级管理、信息技术2.0、教育教学能力。

二、承训机构申报条件

(一)承训机构资质

1.机构具有合法资质,丰富的培训经验,形式多样的课程设置和高水平的专家团队。

2.授课教师应具备长期从事中小学教学,具有一定教科研水平, (略) (略) 级学科带头人等荣誉。

(二)材料报送

1.申请报告,培训机构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

2.培训实施方案(包括目标、内容、方式、考核评价和预期成果等);

3.培训课程资源、管理团队、技术服务、培训和管理等方面情况和制度保证;

4.材料报送时间:**日—20日,将所有材料纸送惠来县教师发展中心校本研修办公室,遴选时间确定后通知。

三、采用遴选方式:

惠来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通过审阅资质、材料,在申报的机构中遴选出适合此项目的承训机构。

四、其他要求:

教师发展中心校本研修办公室责参训教师的报名和对培训内容的把握。培训机构负责课程设置、聘请授课专家、教育教学安排。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663-*

地址:惠来县教师发展中心305校本研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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