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南阳镇聚阳村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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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南阳镇聚阳村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略) 南阳镇聚阳村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

询价公告

(略) 南阳镇聚阳村股份经济合作 (略)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南阳镇聚阳村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附件)。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有关佐证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2、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有产品的制作、运输、保险、装卸、配件、税金、现场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商也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服务项目,不得降低服务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3、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4、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总价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上述各种因素。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方或代理单位。

6、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方、代理单位联系。

采购方: (略) 南阳镇聚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书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南通 (略)

联系人:*庆燕 联系电话:*

7、报价文件的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提供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有关佐证材料。

(6)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7)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9)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六)填写报价。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办公区3楼会议室

五、商务要求:

1、供货与安装周期: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2、交货及安装地点:*方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

4、质保要求:项目要求整体质保两年,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两年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

5、售后服务要求: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在质保期内,运维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所有设备。在免费质保期内,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将在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

6、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转账、保函),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若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无理由拒绝供货、供货数量及质量不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约定事项:

(1)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如在验收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验收,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货物清单、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

(3)采购货物清单中的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若成交供应商毁标或在中标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 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

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不能改造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 (略) (略) 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八、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经采购单位组织相关验收合格待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85%,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总费用的95%,余款待验收合格两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九、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者其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2.供应商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采购方所有。

3.供应商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4.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询价公告( (略) 南阳镇聚阳村充电桩安装项目).docx


(略) 南阳镇聚阳村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

询价公告

(略) 南阳镇聚阳村股份经济合作 (略)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南阳镇聚阳村充电桩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附件)。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有关佐证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2、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有产品的制作、运输、保险、装卸、配件、税金、现场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商也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减少服务项目,不得降低服务质量。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3、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4、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总价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上述各种因素。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方或代理单位。

6、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方、代理单位联系。

采购方: (略) 南阳镇聚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书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南通 (略)

联系人:*庆燕 联系电话:*

7、报价文件的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提供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有关佐证材料。

(6)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7)报价货物采购要求响应表(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9)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六)填写报价。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办公区3楼会议室

五、商务要求:

1、供货与安装周期: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2、交货及安装地点:*方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

4、质保要求:项目要求整体质保两年,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两年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

5、售后服务要求: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在质保期内,运维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所有设备。在免费质保期内,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将在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24小时内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

6、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转账、保函),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若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无理由拒绝供货、供货数量及质量不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约定事项:

(1)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如在验收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验收,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货物清单、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

(3)采购货物清单中的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若成交供应商毁标或在中标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 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

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不能改造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 (略) (略) 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八、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经采购单位组织相关验收合格待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85%,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总费用的95%,余款待验收合格两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九、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者其任何一部份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2.供应商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采购方所有。

3.供应商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4.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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