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兽医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告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兽医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告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兽医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兽医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乐至县农业农村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LNYKCG〔2024〕002 | ||
项目名称 |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兽医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42000 | ||
最高限价(元) | 420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询价文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约定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为非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经营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使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
地址: |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 ||
方式: | 现场获取。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该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书原件)、经办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该报名资料将作为本次报名备案依据)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乐至县农经路118号)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4年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乐至县农经路118号)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有关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 | 乐至县农经路118号 | ||
联系人: | 黄老师 | ||
联系电话: | 028-* | ||
2.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电话: | 028-* |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兽医实验室设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兽医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乐至县农业农村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LNYKCG〔2024〕002 | ||
项目名称 |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兽医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42000 | ||
最高限价(元) | 420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询价文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约定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为非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经营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使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
地址: |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 ||
方式: | 现场获取。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该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书原件)、经办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注:该报名资料将作为本次报名备案依据)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乐至县农经路118号)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4年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乐至县农经路118号)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有关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 | 乐至县农经路118号 | ||
联系人: | 黄老师 | ||
联系电话: | 028-* | ||
2.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电话: | 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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