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深惠广珠地区陆地消杀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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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深惠广珠地区陆地消杀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深惠广珠地区陆地消杀服务专有协议-20240117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配餐公司深惠广珠地区*地消杀服务专有协议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024-01

1.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业绩要求

A、应答人在近年(2020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环境消杀服务业绩或虫害治理服务业绩或疫情防控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有签字或盖章)、能体现供货/服务范围;合同结算发票应与前述所提供的合同相对应。发票查验截图要求每张发票均对应一张查验截图。对于无法查询、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发票,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B、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订单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C、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3.服务商要求

服务商需满足: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

请有意向供应商反馈时按照“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按要求顺序扫描生成PDF文件加挂系统中。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01月17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配餐公司深惠广珠地区陆地消杀服务专有协议-20240117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配餐公司深惠广珠地区*地消杀服务专有协议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024-01

1.营业执照要求

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业绩要求

A、应答人在近年(2020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环境消杀服务业绩或虫害治理服务业绩或疫情防控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有签字或盖章)、能体现供货/服务范围;合同结算发票应与前述所提供的合同相对应。发票查验截图要求每张发票均对应一张查验截图。对于无法查询、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发票,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B、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订单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C、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3.服务商要求

服务商需满足: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

请有意向供应商反馈时按照“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按要求顺序扫描生成PDF文件加挂系统中。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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