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绿植租摆养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绿植租摆养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绿植租摆养护服务项目 (略) 要求的相关渠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京小 (略) (略) 食品药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按采购人加强内控建设的要求,就其所需的绿植租摆养护服务参照政府采购之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内控采购程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NJXYS-*C
2. 项目名称:绿植租摆养护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人民币10.6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 项目需求简介: (略) 食品药 (略) 工作环境,拟委托第三方提供办公楼绿植租赁摆放、更换及养护管理服务,包括重要活动和国庆、中秋、春节、元宵节等特殊时期的花卉绿植摆放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 服务期限:三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履约服务情况、质量的考核与满意度评价结果决定是否与其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
7.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其他资格性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活动的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授权人公章。
1.2 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仅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3. (略)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通[2021]5号),对本条第1点中第1.2-1.7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环节并递交响应文件时可无需提供,仅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本条第2点要求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予以替代,但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上述完整材料以供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4.资格审查环节 (略) 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资格审查环 (略) 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中标(成交)供应商补充递交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 (略) 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需提供,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截图留存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磋商文件获取及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4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价格:100元/份,售后不退。(如网上汇款,请注明本次项目编号)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按代理机构要求的方式和渠道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影印件)。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端的附件链接,下载“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信息填好后将该表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项目编号及名称):*@*q.com,由项目负责人核实后办理手续并提供采购文件1份。电子版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所留存的电子邮箱。
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地址: (略) 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若需要邮寄纸质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中注明邮寄信息。(纸质版采购文件与电子版采购文件一致,非必须领取)。
具体事项联系本项目负责人。
(四)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马工 025-* *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接收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二)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
(三)提交响应文件地址: (略) 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开标室
五、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
(一)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 (略) 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9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竞争性磋商 (略) 食品药 (略) 官网(http://**)、南京小 (略) 官网(http://**)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 (略) 食品药 (略) 官网、南京小 (略) 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所有事项均以该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未及 (略) 食品药 (略) 官网、南京小 (略) 官网发布的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 * 份( 1 份正本、3 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电子版文件*份,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项目信息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3.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南京小 (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号:**
5. 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6.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食品药 (略)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25-*
联系地址: (略) 江宁区文芳路1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南京小 (略)
地址: (略) 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05
联系方式:025-*
3.项目联系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025-*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2024年01月17日
项目概况
绿植租摆养护服务项目 (略) 要求的相关渠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京小 (略) (略) 食品药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按采购人加强内控建设的要求,就其所需的绿植租摆养护服务参照政府采购之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内控采购程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NJXYS-*C
2. 项目名称:绿植租摆养护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人民币10.6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 项目需求简介: (略) 食品药 (略) 工作环境,拟委托第三方提供办公楼绿植租赁摆放、更换及养护管理服务,包括重要活动和国庆、中秋、春节、元宵节等特殊时期的花卉绿植摆放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 服务期限:三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履约服务情况、质量的考核与满意度评价结果决定是否与其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
7.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其他资格性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活动的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授权人公章。
1.2 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仅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3. (略)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通[2021]5号),对本条第1点中第1.2-1.7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环节并递交响应文件时可无需提供,仅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本条第2点要求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予以替代,但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上述完整材料以供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4.资格审查环节 (略) 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资格审查环 (略) 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中标(成交)供应商补充递交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 (略) 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需提供,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截图留存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磋商文件获取及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4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价格:100元/份,售后不退。(如网上汇款,请注明本次项目编号)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按代理机构要求的方式和渠道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影印件)。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端的附件链接,下载“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信息填好后将该表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项目编号及名称):*@*q.com,由项目负责人核实后办理手续并提供采购文件1份。电子版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所留存的电子邮箱。
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地址: (略) 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若需要邮寄纸质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中注明邮寄信息。(纸质版采购文件与电子版采购文件一致,非必须领取)。
具体事项联系本项目负责人。
(四)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马工 025-* *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接收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二)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
(三)提交响应文件地址: (略) 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开标室
五、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
(一)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 (略) 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9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竞争性磋商 (略) 食品药 (略) 官网(http://**)、南京小 (略) 官网(http://**)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 (略) 食品药 (略) 官网、南京小 (略) 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所有事项均以该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未及 (略) 食品药 (略) 官网、南京小 (略) 官网发布的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 * 份( 1 份正本、3 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电子版文件*份,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项目信息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3.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南京小 (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号:**
5. 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6.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食品药 (略)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25-*
联系地址: (略) 江宁区文芳路1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南京小 (略)
地址: (略) 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05
联系方式:025-*
3.项目联系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025-*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2024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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