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鄣吴镇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二期鸡棚采购与安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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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鄣吴镇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二期鸡棚采购与安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华诚 (略) 安吉县鄣吴镇玉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其所需鄣吴镇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二期鸡棚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CZXCS-*

二.磋商项目:鄣吴镇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二期鸡棚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采购内容

预算(万元)

1

鄣吴镇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二期鸡棚采购与安装项目

本项目采购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二期鸡棚3个并完成安装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31

说明

1、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31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磋商无效本项目。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按实际结算。

3、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装卸费、垃圾清运费、项目施工费、验收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保险费、保修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所有等一切费用。

4、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华诚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齐云路625号余墩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五层西面)。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领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收款账户为:华诚 (略) 安吉分公司,开户银行:安吉农村 (略) 灵峰支行,帐号:*)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投标报名表。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提递地址:安吉县鄣吴镇人民政府辅楼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9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磋商地址:安吉县鄣吴镇人民政府辅楼2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供应商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磋商处理。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一日16时前须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6200元整。

2、形式: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或银行保函。

3、帐户名称:华诚 (略) 安吉分公司

开户行:安吉农村 (略) 昌硕支行

账号:*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五.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华诚 (略)

联系人:徐铭 联系电话:*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齐云路625号余墩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五层西面

2、采购人名称:安吉县鄣吴镇玉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安吉县鄣吴镇玉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华诚 (略)

2024年01月18日

附件: 报名表及相关附件.doc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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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华诚 (略) 安吉县鄣吴镇玉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其所需鄣吴镇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二期鸡棚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CZXCS-*

二.磋商项目:鄣吴镇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二期鸡棚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采购内容

预算(万元)

1

鄣吴镇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二期鸡棚采购与安装项目

本项目采购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二期鸡棚3个并完成安装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31

说明

1、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31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磋商无效本项目。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按实际结算。

3、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装卸费、垃圾清运费、项目施工费、验收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保险费、保修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所有等一切费用。

4、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华诚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齐云路625号余墩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五层西面)。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领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收款账户为:华诚 (略) 安吉分公司,开户银行:安吉农村 (略) 灵峰支行,帐号:*)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投标报名表。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提递地址:安吉县鄣吴镇人民政府辅楼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9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磋商地址:安吉县鄣吴镇人民政府辅楼2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供应商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磋商处理。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一日16时前须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6200元整。

2、形式: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或银行保函。

3、帐户名称:华诚 (略) 安吉分公司

开户行:安吉农村 (略) 昌硕支行

账号:*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五.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华诚 (略)

联系人:徐铭 联系电话:*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齐云路625号余墩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五层西面

2、采购人名称:安吉县鄣吴镇玉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安吉县鄣吴镇玉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华诚 (略)

2024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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