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略)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比选,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1比选项目情况

  1.1.1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

  1.1.2 采购编号:YQCG*

  1.1.3 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4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遴选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微波消解仪采购工作。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台/套)

最高比选限价

(人民币:万元)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

微波消解仪

1

30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1.2供应商资格

  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2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1.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谈判。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谈判均无效。

  1.2.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3比选文件报名

  1.3.1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报名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人报名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比选。

  1.3.2 集中报名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1.3.3 集中报名地点:邮件报名

  1.3.4 供应商在报名登记备案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注:本次比选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1.4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1.5比选

  1.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1.5.1.1 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9:30。

  1.5.1.2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3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1.5.1.3 递交地点: (略) 海淀区双清路18号生态科研楼505会议室。

  1.5.2 开启时间和地点

  1.5.2.1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30,届时请各供应商派代表出席比选会议。

  1.5.2.2开启地点: (略) 海淀区双清路18号生态科研楼505会议室。

1.6采购人相关情况

  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采购人地址: (略) 海淀区双清路18号

  联系人:杨子嘉   联系方式:*   邮箱:*@*ttp://** 1.7 其他

  请供应商代表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安保人员组织的信息登记。若有特殊原因,开标安排有调整变化,我们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略)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比选,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1比选项目情况

  1.1.1 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微波消解仪采购项目

  1.1.2 采购编号:YQCG*

  1.1.3 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4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遴选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微波消解仪采购工作。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台/套)

最高比选限价

(人民币:万元)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

微波消解仪

1

30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1.2供应商资格

  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2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1.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谈判。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谈判均无效。

  1.2.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3比选文件报名

  1.3.1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报名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人报名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比选。

  1.3.2 集中报名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1.3.3 集中报名地点:邮件报名

  1.3.4 供应商在报名登记备案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注:本次比选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除在邮件中提交前款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还须在邮件中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1.4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1.5比选

  1.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1.5.1.1 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9:30。

  1.5.1.2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3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1.5.1.3 递交地点: (略) 海淀区双清路18号生态科研楼505会议室。

  1.5.2 开启时间和地点

  1.5.2.1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30,届时请各供应商派代表出席比选会议。

  1.5.2.2开启地点: (略) 海淀区双清路18号生态科研楼505会议室。

1.6采购人相关情况

  采购人名称: (略)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采购人地址: (略) 海淀区双清路18号

  联系人:杨子嘉   联系方式:*   邮箱:*@*ttp://** 1.7 其他

  请供应商代表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安保人员组织的信息登记。若有特殊原因,开标安排有调整变化,我们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