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公告日期: 2024-01-18
湖南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交通运输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JX-CG-XT*
4、采购项目预算:43万元/年,共86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t履约保证金:*万元整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服务 期限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C* |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 | 两年 | 43万元/年,共86万元 | 43万元/年, 共86万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万元整(¥10000.00元)人民币。
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截止前,按照磋商要求转入磋商保证金收款账户。
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4、未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请从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止,每天上午0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 (略) (地址: (略) 岳塘区霞光东路58号长塘大厦7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1)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理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上发布。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岳塘区霞光东路58号长塘大厦2楼)。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 (略) 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交通信息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管莹莹 林珍
电 话:*
地 址: (略) 岳塘区霞光东路58号长塘大厦七楼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公告日期: 2024-01-18
湖南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交通运输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JX-CG-XT*
4、采购项目预算:43万元/年,共86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t履约保证金:*万元整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服务 期限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C* |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 | 两年 | 43万元/年,共86万元 | 43万元/年, 共86万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万元整(¥10000.00元)人民币。
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截止前,按照磋商要求转入磋商保证金收款账户。
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4、未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请从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止,每天上午0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 (略) (地址: (略) 岳塘区霞光东路58号长塘大厦7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1)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理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上发布。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岳塘区霞光东路58号长塘大厦2楼)。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 (略) 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岳塘区湘潭大道交通信息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管莹莹 林珍
电 话:*
地 址: (略) 岳塘区霞光东路58号长塘大厦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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