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略) 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维护管理、人防老旧工程改造利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略) 人防平战结合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采购预算:260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局在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中,用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经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金额260万元。在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原市人防办行政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人防办事业 (略) 发展服务中心,下设两个分中心: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和人防指挥通信中心。2022年底二次机构改革中,人防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人防办事 (略) 项目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关 (略) 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 (略) 人防办要求,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鉴于该项目的特殊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1.唯一性。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 (略) 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维护管理、人防老旧工程改造利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略) 人防平战结合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承接行政单位委托的服务事项。
2.延续性。多年来,人防工程的维护管 (略) 人防办下设事业单位人防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
3. 保密性。人防工程的国防战备属性,其位置坐标及重要参数属于保密事项。
为保证维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符合财综[2016]53号第三项第一条: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该文件规定,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并符合(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第三条第九项: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只能从特定供应商购买,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广告发布等,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 (略) 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银州区柴河街小桥子路东端
四、专家论证意见表
1. 王铁龙 市科协 高级工程师
2. 刘卫东 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高级讲师
3. (略) (略) 高级工程师
4. 张莹莹 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高级工程师
5. (略) 大数据管理中心 高级会计师
经专家组论证,意见如下: (略) 发改委请示文件、人防行政职能委托书、《关 (略) 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辽财综规[2020]9号)文件相关规定,该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现予公示 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 (略)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
联系人: 唐铁生 *妍 电话:* *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于洋 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