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清凉镇人民政府永泰县清凉镇古岸溪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永泰县清凉镇人民政府永泰县清凉镇古岸溪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泰县清凉镇古岸溪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永泰县清凉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永泰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18日 16: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 ||
预算金额 | ¥5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丹萍、谢娇娇、陈明益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永泰县清凉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永泰县清凉镇清凉街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丹萍、谢娇娇、陈明益 |
项目概况
永泰县清凉镇古岸溪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CS]*
项目名称:永泰县清凉镇古岸溪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永泰县清凉镇古岸溪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 | 1(项)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 * | 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成果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方式:现场报名(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公司邮箱:*@*63.com;
3、银行账户信息
磋商文件报名费、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 (略) 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略) 福州北尚支行 银行账号:1170 9010 0100 214 269 |
磋商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六一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61 6207 0000 2247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采购包:点击查看>>)的磋商保证金”。 3、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指定的帐户上,我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泰县清凉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永泰县清凉镇清凉街8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张丹萍、谢娇娇、陈明益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丹萍、谢娇娇、陈明益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泰县清凉镇古岸溪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永泰县清凉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永泰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18日 16: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 ||
预算金额 | ¥5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丹萍、谢娇娇、陈明益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永泰县清凉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永泰县清凉镇清凉街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丹萍、谢娇娇、陈明益 |
项目概况
永泰县清凉镇古岸溪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CS]*
项目名称:永泰县清凉镇古岸溪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永泰县清凉镇古岸溪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 | 1(项)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 * | 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成果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方式:现场报名(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公司邮箱:*@*63.com;
3、银行账户信息
磋商文件报名费、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 (略) 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略) 福州北尚支行 银行账号:1170 9010 0100 214 269 |
磋商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六一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61 6207 0000 2247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采购包:点击查看>>)的磋商保证金”。 3、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指定的帐户上,我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泰县清凉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永泰县清凉镇清凉街8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张丹萍、谢娇娇、陈明益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丹萍、谢娇娇、陈明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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