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招标公告
商都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商都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EPC已由商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商发改字〔2023〕20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投资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都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EPC;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泥处理厂房1处,辅料粉碎车间1座,总建筑面积4663.15平方米,污泥处理规模为40t/d (80%含水率),工艺采用好氧发酵工艺,出泥含水率≤40%,泥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的要求。购置4套10t/d污泥处理设备,并配套破碎、进出料和除臭等设施。
2.3建设地点:商都县污水处理厂;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总投资:*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3.2.1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页(http://**.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3.4.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4.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9日10:00至2024年02月08日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五、资格审查
5.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5.3评标地点:商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5.4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8日上午10:00时
6.2开标地点:商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杨亮山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内蒙古 (略)
联 系 人:冯利军
联系电话:*
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
一、招标条件
商都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EPC已由商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商发改字〔2023〕20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投资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都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EPC;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泥处理厂房1处,辅料粉碎车间1座,总建筑面积4663.15平方米,污泥处理规模为40t/d (80%含水率),工艺采用好氧发酵工艺,出泥含水率≤40%,泥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的要求。购置4套10t/d污泥处理设备,并配套破碎、进出料和除臭等设施。
2.3建设地点:商都县污水处理厂;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总投资:*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3.2.1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3.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页(http://**.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3.4.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4.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9日10:00至2024年02月08日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五、资格审查
5.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5.3评标地点:商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5.4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8日上午10:00时
6.2开标地点:商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杨亮山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内蒙古 (略)
联 系 人:冯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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