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工业园区、城区光伏发电项目经营管理服务承包招标公告
石门县工业园区、城区光伏发电项目经营管理服务承包招标公告
石门县工业园区、城区光伏发电项目经营管理服务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工业园区、城区光伏发电项目经营管理服务承包,招标人为石门 (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经营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门县工业园区、城区光伏发电项目经营管理服务承包。
2.2 服务范围:石门县工业园区、石门县建设大厦、商务粮食局、原湘北职专、湘佳学校、 (略) 、 (略) 、 (略) 、新世纪实验学校、石门县第一中学、湘北职业中专学校、石门县第二中学、石门县第一完全小学、 (略) 自有屋顶光伏电站的经营管理服务。
2.3 服务期限:5+20年,自2024年2月至2049年元月止。
2.4经营管理方式:中标单位承包石门县工业园区、城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司自有屋顶光伏电站项目的经营管理服务,并向招标人支付承包费。中标单位在经营管理服务期内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并取得经营收入。
2.5 承包费:0.95元/瓦,总额9500万元(报价即为经营管理服务承包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本项目光伏电站总规模约为100兆瓦,最终成交量按光伏电站实际上网规模为准)。
2.6 其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三日内向招标人支付2500万元经营管理服务承包费,中标单位按光伏发电站备案建设的情况,满20个兆瓦后,每增加10个兆瓦,支付1000万元,2025年底前支付完毕。
2.7 委托代理编号:ZPCD-(24)00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3 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信用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到石门县天瑞公馆4栋1单元303室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将疑问以书面(加盖公章)或电子邮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形式将疑问送交智埔 (略) (石门县天瑞公馆4栋1单元303室)(电子邮箱:*@*q.com)。
3、招标代理人将以澄清说明的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同一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石门县天瑞公馆4栋1单元303室;
开标时间:2024年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石门县天瑞公馆4栋1单元303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监督电话:0736-*。
10、联系方式
名 称:石门 (略)
地 址:石门县在水一方商住楼2楼
联系人:唐汇鹏
电 话:*
名 称:智埔 (略)
地 址:石门县天瑞公馆4栋1单元303室
联系人:王顺平、汪宏
电 话:0736-*
石门县工业园区、城区光伏发电项目经营管理服务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工业园区、城区光伏发电项目经营管理服务承包,招标人为石门 (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经营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门县工业园区、城区光伏发电项目经营管理服务承包。
2.2 服务范围:石门县工业园区、石门县建设大厦、商务粮食局、原湘北职专、湘佳学校、 (略) 、 (略) 、 (略) 、新世纪实验学校、石门县第一中学、湘北职业中专学校、石门县第二中学、石门县第一完全小学、 (略) 自有屋顶光伏电站的经营管理服务。
2.3 服务期限:5+20年,自2024年2月至2049年元月止。
2.4经营管理方式:中标单位承包石门县工业园区、城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司自有屋顶光伏电站项目的经营管理服务,并向招标人支付承包费。中标单位在经营管理服务期内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并取得经营收入。
2.5 承包费:0.95元/瓦,总额9500万元(报价即为经营管理服务承包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本项目光伏电站总规模约为100兆瓦,最终成交量按光伏电站实际上网规模为准)。
2.6 其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三日内向招标人支付2500万元经营管理服务承包费,中标单位按光伏发电站备案建设的情况,满20个兆瓦后,每增加10个兆瓦,支付1000万元,2025年底前支付完毕。
2.7 委托代理编号:ZPCD-(24)00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3 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信用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到石门县天瑞公馆4栋1单元303室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将疑问以书面(加盖公章)或电子邮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形式将疑问送交智埔 (略) (石门县天瑞公馆4栋1单元303室)(电子邮箱:*@*q.com)。
3、招标代理人将以澄清说明的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同一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石门县天瑞公馆4栋1单元303室;
开标时间:2024年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石门县天瑞公馆4栋1单元303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监督电话:0736-*。
10、联系方式
名 称:石门 (略)
地 址:石门县在水一方商住楼2楼
联系人:唐汇鹏
电 话:*
名 称:智埔 (略)
地 址:石门县天瑞公馆4栋1单元303室
联系人:王顺平、汪宏
电 话: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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