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项目名称: (略) (略) 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见附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3)投标单位提供近2023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4)投标单位提供近2023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略) 授权。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各投标人根据公告内投标人资格条件,自行确定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以上资料全 (略) 鲜章装订成册(胶装),要求一正两副,投标人需将一正两副的响应文件封装,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并于公告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文件,超过时间或不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满足招标公告的申请人资格要求。2.*@*q.com 要求发送资料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需留有报名人的电话及邮箱,开标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提交的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3.请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要求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4 年 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在投标报名期限内发送邮箱或现场报名,报名地 (略) (略) 南院区招标采购办办公室,超过报名时间的报名资料将不予接收。(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下午15:00之前。(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下午15:00,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三)投标地 (略) (略) 南院区门诊楼三楼行政二区会议室。(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参与项目投标的需为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项目名称: (略) (略) 洗衣房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见附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3)投标单位提供近2023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4)投标单位提供近2023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略) 授权。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各投标人根据公告内投标人资格条件,自行确定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以上资料全 (略) 鲜章装订成册(胶装),要求一正两副,投标人需将一正两副的响应文件封装,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并于公告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递交文件,超过时间或不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满足招标公告的申请人资格要求。2.*@*q.com 要求发送资料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需留有报名人的电话及邮箱,开标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提交的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3.请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要求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4 年 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在投标报名期限内发送邮箱或现场报名,报名地 (略) (略) 南院区招标采购办办公室,超过报名时间的报名资料将不予接收。(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下午15:00之前。(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下午15:00,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三)投标地 (略) (略) 南院区门诊楼三楼行政二区会议室。(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受理(参与项目投标的需为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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