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晋宁区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公告
关于开展晋宁区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公告
根据《 (略) 晋宁区公务用车配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晋宁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车办通〔2021〕1号)要求,晋宁区2021-2023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服务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试行开展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云财采〔2023〕3号)和《 (略) 财政厅关于延长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有效期的通知》(云财采〔2023〕14号),晋宁区2024年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保险、维修服务将于2024年2月26起按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有 (略) 晋宁区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供应商,自行注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申请。
2.在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点击“更多”,找到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标题为《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的征集公告》《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的征集公告》《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的征集公告》,仔细阅读公告内容,然后按照公告要求到指定网站进行申请操作入驻。
(略) 晋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根据《 (略) 晋宁区公务用车配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晋宁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车办通〔2021〕1号)要求,晋宁区2021-2023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服务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试行开展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云财采〔2023〕3号)和《 (略) 财政厅关于延长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有效期的通知》(云财采〔2023〕14号),晋宁区2024年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保险、维修服务将于2024年2月26起按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有 (略) 晋宁区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供应商,自行注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申请。
2.在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点击“更多”,找到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标题为《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的征集公告》《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的征集公告》《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 (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的征集公告》,仔细阅读公告内容,然后按照公告要求到指定网站进行申请操作入驻。
(略) 晋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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