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情况公示
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情况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鄂水利规〔2023〕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2023年1月-12月期间已按相关法规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月19日-2024年2月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17-*( (略) 水利和湖泊局水资源股)
地址: (略) *城街道办长江大道195号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鄂水利规〔2023〕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2023年1月-12月期间已按相关法规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月19日-2024年2月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17-*( (略) 水利和湖泊局水资源股)
地址: (略) *城街道办长江大道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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