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屯昌县道路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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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屯昌县道路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项目名称:屯昌县道路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三、项目地点:屯昌县屯城镇龙河路屯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

四、项目内容:对屯昌88所中小学校、62所幼儿园的周边道路和224国道(55KM—111KM)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安全隐患处置和改善安全通行的技术方案(含每处隐患整改设计图)。

五、选取方式: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 (略) 。

六、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资质注册三年须满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价函、项目方案、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

八、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九、报名时间:**日至**日。

十、报名地址:屯昌县屯城镇龙河路公安局办证中心三楼第一办公室。

十一、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选聘结果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示。

屯昌县公安局

**日


一、业主单位: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项目名称:屯昌县道路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三、项目地点:屯昌县屯城镇龙河路屯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

四、项目内容:对屯昌88所中小学校、62所幼儿园的周边道路和224国道(55KM—111KM)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安全隐患处置和改善安全通行的技术方案(含每处隐患整改设计图)。

五、选取方式: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 (略) 。

六、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资质注册三年须满三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价函、项目方案、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

八、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九、报名时间:**日至**日。

十、报名地址:屯昌县屯城镇龙河路公安局办证中心三楼第一办公室。

十一、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选聘结果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示。

屯昌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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