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机关津南区南八村公厕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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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机关津南区南八村公厕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津南区南八村公厕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HCGP-2024-CF-1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津南区南八村公厕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P-2024-CF-101
项目名称:津南区南八村公厕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04万元
最高限价:131.0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1.04 131.04 其他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室
方式:供应商须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网上获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文件费由单位账户以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 (略) 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CGP-2024-CF-101,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万新庄支行,开户行账号:*69;(2)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及拟投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号、开票信息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63.com;邮件主题为:HCGP-2024-CF-101获取招标文件资料。(3)采用网上获取方式的,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文件费到账日期应为**日至01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注: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泰达科技园区科达一路九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然
电 话:022-*

(略) (略)

**日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津南区南八村公厕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HCGP-2024-CF-1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津南区南八村公厕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P-2024-CF-101
项目名称:津南区南八村公厕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04万元
最高限价:131.0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1.04 131.04 其他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室
方式:供应商须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网上获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文件费由单位账户以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 (略) 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CGP-2024-CF-101,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万新庄支行,开户行账号:*69;(2)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及拟投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号、开票信息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63.com;邮件主题为:HCGP-2024-CF-101获取招标文件资料。(3)采用网上获取方式的,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文件费到账日期应为**日至01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注: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泰达科技园区科达一路九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友谊路41号大安大厦A座15B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然
电 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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