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秀秋参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进步奖励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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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秀秋参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进步奖励项目的公示

关于高秀秋参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进步奖励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 (略)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锦州医科大学 (略) 高秀秋参与申报,锦州医科大学 (略) 作为主要完成单位, (略) 提名202 (略) 科技进步奖励的一个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月20日—2024年1月2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付颖

联系电话:0416-*

附件一

附件二


关于高秀秋参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进步奖励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 (略)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锦州医科大学 (略) 高秀秋参与申报,锦州医科大学 (略) 作为主要完成单位, (略) 提名202 (略) 科技进步奖励的一个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月20日—2024年1月2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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