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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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采购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现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限价:详见附件1。

二、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按时保质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

三、供应商资质及资料要求

(一)参与投标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7)该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单位参加投标采购;

(8)承诺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使用年限在6年内。

(二)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除外);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6.无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的承诺函;

7.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使用年限在6年内的承诺函;

8.报价表(附件2)。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报名单位鲜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9:50。

提交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2会议室。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包内,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包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电话等字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4年1月29日10:00。

地 点:雁江区娇子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2会议室。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竞谈作废,重新组织竞谈。

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在采购限价(见附件1)内的供应商参与竞谈。本次谈判实行一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不高于限价的,视为有效报价;在不高于限价的前提下,由谈判小组从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报价评分表(见附件2,驾驶员费用为固定费用,不参与竞价)进行报价评分,得分从低到高排序,排名前2位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特殊情况下,并列第2位的供应商一并纳入),并以实际报价作为各自的成交价。

七、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地 址: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1.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限价明细表

2.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报价评分表

附件1:

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限价明细表

车型

车辆运行费限价

驾驶员费用限价

A

B

C

D

E

F

G

H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4小时内)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天)

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

驾驶员劳务费(元/4小时内)

驾驶员劳务费(元/天)

驾驶员餐费(元/天)

驾驶员住宿费(元/天)

驾驶员行车超过8小时(元/天)

小型轿车:桑塔纳、朗逸、英朗等

90

138

0.3

90

145

40

150

25

中型轿车:帕萨特、迈腾、红旗H7等

159

259

0.4

旅行车:别克GLS8、奥德赛等

199

319

0.7

越野车(SUV):丰田汉兰达、红旗H5、大众途岳等

199

319

0.7

皮卡车:长城皮卡、五铃等

110

159

0.3

说明:基本租车费包含维修、保养、救援、检验、培训和开票税金等费用;300公里内按基本租车费结算,超过300公里按A(B)+(实际行驶里程-300)×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结算。租车期间的第三方劳务(驾驶员)相关费用和燃油费、行车超过8小时费用、过路过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等费用实报实销。

附件2:

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报价评分表

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1办公区 会议室

供应商名称

车型

车辆运行费用

限价

报价

权重

得分=报价/限价*权重*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型轿车:桑塔纳、朗逸、英朗等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4小时内)

90

4%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天)

138

7%

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

0.3

3%

中型轿车:帕萨特、迈腾、红旗H7等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4小时内)

159

8%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天)

259

20%

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

0.4

4%

旅行车:别克GLS8、奥德赛等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4小时内)

199

8%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天)

319

20%

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

0.7

4%

越野车(SUV):丰田汉兰达、红旗H5、大众途岳等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4小时内)

199

4%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天)

319

7%

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

0.7

3%

皮卡车:长城皮卡、五铃等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4小时内)

110

2%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天)

159

4%

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

0.3

2%

合计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记录人签字: 监督人签字:


0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采购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现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限价:详见附件1。

二、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按时保质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

三、供应商资质及资料要求

(一)参与投标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7)该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单位参加投标采购;

(8)承诺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使用年限在6年内。

(二)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除外);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6.无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的承诺函;

7.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使用年限在6年内的承诺函;

8.报价表(附件2)。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报名单位鲜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9:50。

提交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2会议室。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包内,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包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电话等字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4年1月29日10:00。

地 点:雁江区娇子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2会议室。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竞谈作废,重新组织竞谈。

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在采购限价(见附件1)内的供应商参与竞谈。本次谈判实行一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不高于限价的,视为有效报价;在不高于限价的前提下,由谈判小组从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报价评分表(见附件2,驾驶员费用为固定费用,不参与竞价)进行报价评分,得分从低到高排序,排名前2位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特殊情况下,并列第2位的供应商一并纳入),并以实际报价作为各自的成交价。

七、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地 址: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1.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限价明细表

2.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报价评分表

附件1:

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限价明细表

车型

车辆运行费限价

驾驶员费用限价

A

B

C

D

E

F

G

H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4小时内)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天)

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

驾驶员劳务费(元/4小时内)

驾驶员劳务费(元/天)

驾驶员餐费(元/天)

驾驶员住宿费(元/天)

驾驶员行车超过8小时(元/天)

小型轿车:桑塔纳、朗逸、英朗等

90

138

0.3

90

145

40

150

25

中型轿车:帕萨特、迈腾、红旗H7等

159

259

0.4

旅行车:别克GLS8、奥德赛等

199

319

0.7

越野车(SUV):丰田汉兰达、红旗H5、大众途岳等

199

319

0.7

皮卡车:长城皮卡、五铃等

110

159

0.3

说明:基本租车费包含维修、保养、救援、检验、培训和开票税金等费用;300公里内按基本租车费结算,超过300公里按A(B)+(实际行驶里程-300)×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结算。租车期间的第三方劳务(驾驶员)相关费用和燃油费、行车超过8小时费用、过路过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等费用实报实销。

附件2:

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报价评分表

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1办公区 会议室

供应商名称

车型

车辆运行费用

限价

报价

权重

得分=报价/限价*权重*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型轿车:桑塔纳、朗逸、英朗等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4小时内)

90

4%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天)

138

7%

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

0.3

3%

中型轿车:帕萨特、迈腾、红旗H7等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4小时内)

159

8%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天)

259

20%

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

0.4

4%

旅行车:别克GLS8、奥德赛等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4小时内)

199

8%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天)

319

20%

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

0.7

4%

越野车(SUV):丰田汉兰达、红旗H5、大众途岳等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4小时内)

199

4%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天)

319

7%

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

0.7

3%

皮卡车:长城皮卡、五铃等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4小时内)

110

2%

基本租车费300公里内(元/天)

159

4%

超300公里里程收费(元/公里)

0.3

2%

合计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记录人签字: 监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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