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池镇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王河村梅岭组大塘工程
汤池镇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王河村梅岭组大塘工程
信息时间:2024-01-22 16:47
发包公告 | ||||
发包编号 | ZCSC2024-01-03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月22日 | |||
一、发包条件 | ||||
汤池镇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王河村梅岭组大塘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汤池镇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王河村梅岭组大塘工程 | |||
2、发包人 | 舒城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 |||
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乡振组〔2023〕14号 | |||
5、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汤池镇境内 | |||
6、项目类型 | t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 |||
7、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
8、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06元 | |||
9、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
10、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 |||
11、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12、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承包人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相应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5天。 |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四、报名及发包文件的获取、项目发包会时间 | ||||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志成建设 (略) (舒城县三里河路金墩小区门面房26号)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发包人开具的推荐函购买发包文件。 | |||
2、递交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截止和发包会时间、地点 | 地点: (略) 志成建设 (略) 会议室 时间:2024年1月26日下午16:30 | |||
五、联系方式 | ||||
发包人: | 舒城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略) 志成建设 (略) | |
地址: | 舒城县汤池镇 | 地址: | 舒城县三里河路金墩小区门面房26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王工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六、备注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证书、发包人开具的推荐函。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开始时间与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3000元,预缴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天内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承包人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天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注:(1)参与交易项目承包的预承包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发包会,每个预承包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承包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 |
信息时间:2024-01-22 16:47
发包公告 | ||||
发包编号 | ZCSC2024-01-03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月22日 | |||
一、发包条件 | ||||
汤池镇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王河村梅岭组大塘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汤池镇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王河村梅岭组大塘工程 | |||
2、发包人 | 舒城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 |||
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舒乡振组〔2023〕14号 | |||
5、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汤池镇境内 | |||
6、项目类型 | t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 |||
7、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
8、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06元 | |||
9、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
10、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 |||
11、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12、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承包人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相应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5天。 |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四、报名及发包文件的获取、项目发包会时间 | ||||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志成建设 (略) (舒城县三里河路金墩小区门面房26号)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发包人开具的推荐函购买发包文件。 | |||
2、递交项目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截止和发包会时间、地点 | 地点: (略) 志成建设 (略) 会议室 时间:2024年1月26日下午16:30 | |||
五、联系方式 | ||||
发包人: | 舒城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略) 志成建设 (略) | |
地址: | 舒城县汤池镇 | 地址: | 舒城县三里河路金墩小区门面房26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王工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六、备注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证书、发包人开具的推荐函。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开始时间与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3000元,预缴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2%,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天内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承包人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天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注:(1)参与交易项目承包的预承包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发包会,每个预承包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承包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场的由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负责人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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