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扩充资源圃规模的育种单位或育种企业遴选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扩充资源圃规模的育种单位或育种企业遴选工作的公告
根据《 (略) 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两强一增”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长丰县 (略) 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两强一增” (略) 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1家。利用组培方法对长丰草莓种质资源圃232个品种进行保存,每个品种不少于4瓶,保存在营养瓶或营养试管中不少于3年,并提供脱毒原原种苗不少于10株。
(二)育种单位或育种企业引进国内外具有特色新草莓主栽或野生种质资源。扩充种质资源圃,一个品种不少于10株。
二、补贴标准
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以完成工作量,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
扩充资源圃规模项目,对于经县级以上专家认定的新品种予以奖补,一个新品种1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0分)。确定方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脱毒组培室建设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设有准备室、洗涤灭菌室、缓冲间、无菌操作室(接种室)和培养室(40分);确定方法:自有产权证书复印件、协议、照片为准。评分标准:评审组综合评分。
3、团队领衔人具有(或相当于)本科及以上学历。团队至少3人,其他成员中至少有3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分)。确定方法:毕业证书、合同和社保等为准。评分标准:每缺一项扣15分;
4、组培企业要有技术来源或技术依托(20分)。确定方法: (略) 大所的合同、协议等为准。评分标准:评审组综合评分。
(二)扩充资源圃规模的育种单位或育种企业
具有草莓育苗或草莓繁种资质的科研单位、公司。
四、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采取申请方式申报。申报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的主体于2024年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密封,现场递交至长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作站;申报扩充资源圃规模主体于2024年9月1日前递交《长丰县2024年扩充资源圃规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2)、品种介绍情况至长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作站。逾期不予受理。
(二)县级遴选。采取材料审查和实地评估。材料审查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是否具有良好的信用、是否符合遴选的基本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规范等进行材料审查。实地评估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申报主体实地评估。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于2024年2月6日前对申报遴选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和2024年9月底前对扩充资源圃规模的育种的主体综合评审,遴选结果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五、补贴程序
(一)提交材料。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被遴选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要求填报长丰县2024年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验收表(附件3);被遴选扩充资源圃规模的育种单位或育种企业,填报长丰县2024年扩充资源圃规模验收表(附件4)。
(二)项目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于2024年9月底对两个项目进行县级验收。
(三)资金兑付。验收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将验收合格项目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后将奖补资金统一拨付实施至主体。
联系人:侯纯旺;电话:0551-*。
附件:
1、长丰县2024年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申报表
2、长丰县2024年扩充资源圃规模机构申请表
3、长丰县2024年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验收表
4、长丰县2024年扩充资源圃规模验收表
根据《 (略) 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两强一增”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长丰县 (略) 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两强一增” (略) 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1家。利用组培方法对长丰草莓种质资源圃232个品种进行保存,每个品种不少于4瓶,保存在营养瓶或营养试管中不少于3年,并提供脱毒原原种苗不少于10株。
(二)育种单位或育种企业引进国内外具有特色新草莓主栽或野生种质资源。扩充种质资源圃,一个品种不少于10株。
二、补贴标准
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以完成工作量,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5万元。
扩充资源圃规模项目,对于经县级以上专家认定的新品种予以奖补,一个新品种1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0分)。确定方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脱毒组培室建设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设有准备室、洗涤灭菌室、缓冲间、无菌操作室(接种室)和培养室(40分);确定方法:自有产权证书复印件、协议、照片为准。评分标准:评审组综合评分。
3、团队领衔人具有(或相当于)本科及以上学历。团队至少3人,其他成员中至少有3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分)。确定方法:毕业证书、合同和社保等为准。评分标准:每缺一项扣15分;
4、组培企业要有技术来源或技术依托(20分)。确定方法: (略) 大所的合同、协议等为准。评分标准:评审组综合评分。
(二)扩充资源圃规模的育种单位或育种企业
具有草莓育苗或草莓繁种资质的科研单位、公司。
四、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采取申请方式申报。申报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的主体于2024年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密封,现场递交至长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作站;申报扩充资源圃规模主体于2024年9月1日前递交《长丰县2024年扩充资源圃规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2)、品种介绍情况至长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作站。逾期不予受理。
(二)县级遴选。采取材料审查和实地评估。材料审查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是否具有良好的信用、是否符合遴选的基本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规范等进行材料审查。实地评估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申报主体实地评估。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于2024年2月6日前对申报遴选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和2024年9月底前对扩充资源圃规模的育种的主体综合评审,遴选结果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五、补贴程序
(一)提交材料。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被遴选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要求填报长丰县2024年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验收表(附件3);被遴选扩充资源圃规模的育种单位或育种企业,填报长丰县2024年扩充资源圃规模验收表(附件4)。
(二)项目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于2024年9月底对两个项目进行县级验收。
(三)资金兑付。验收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将验收合格项目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后将奖补资金统一拨付实施至主体。
联系人:侯纯旺;电话:0551-*。
附件:
1、长丰县2024年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机构申报表
2、长丰县2024年扩充资源圃规模机构申请表
3、长丰县2024年组培赋能保存草莓种质资源验收表
4、长丰县2024年扩充资源圃规模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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