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民宿及大院20年期使用权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民宿及大院20年期使用权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民宿及大院20年期使用权
围观数:0项目标题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民宿及大院20年期使用权 | ||
所属乡镇 | 叩官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项目编号 | WNCCQ24006 |
当前价格 | 96.5万元 | 保证金 | 10万元 |
开始日期 | 2024/1/23 11:00:00 | 截止日期 | 2024/2/1 11:00:00 (9天1时36分43秒) |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NCCQ24006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民宿及大院20年期使用权 | 96.5万元 | 96.5万元 | 2024年1月23日至 2024年1月31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 址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民宿及大院20年期使用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 | |||||
标的明细 | 坐 落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 | ||||
权属性质 | ■集体所有 □个人 □其他 | |||||
标的分类 | □动产 ■不动产 | |||||
原承包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标的位于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占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其中民宿 14 间,占地面积约 680平方米,大院面积约3820平方米,现对外出租20年。已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五莲县叩官镇政府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 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叩官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民宿及大院20年期使用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 |||||
估价依据 | 估价依据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理事会议、党员大会和成员(股东)大会或代表会议。 | ||||
估价基准日 | 2024年1月16日 | |||||
估价结果(万元) | 96.5 | |||||
备案单位 | 五莲县农业农村局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6.5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分三个阶段支付,第一阶段一性支付前两年的租赁费,第二阶段共三年,每年支付第一阶段每年租赁费的112.5%,第三阶段共十五年,每年支付第一阶段每年租赁费的125%.) | |||||
与转让相关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该标的用于合法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危险品、污染等行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标的内设施,如因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灭失,损坏,意向受让方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如逾期未交租赁费超过三个月,转让方向受让方收取成交额3‰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6、受让方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金额(万元) | 10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1月31日16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五莲县综合产权 (略) ;开户行: 中国 (略) 五莲支行;账号:*61493)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平台: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络动态报价平台(http://**);报价时间:2024年 1月23日10时至2024年2月1日11时为定时报价(7个工作日);2024年2月1日11时后为连续报价,连续报价周期为90秒。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杜经理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0633-* |
标的图片
联系方式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民宿及大院20年期使用权
围观数:0项目标题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民宿及大院20年期使用权 | ||
所属乡镇 | 叩官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项目编号 | WNCCQ24006 |
当前价格 | 96.5万元 | 保证金 | 10万元 |
开始日期 | 2024/1/23 11:00:00 | 截止日期 | 2024/2/1 11:00:00 (9天1时36分43秒) |
项目简介
单位:人民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NCCQ24006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民宿及大院20年期使用权 | 96.5万元 | 96.5万元 | 2024年1月23日至 2024年1月31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 址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民宿及大院20年期使用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 | |||||
标的明细 | 坐 落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 | ||||
权属性质 | ■集体所有 □个人 □其他 | |||||
标的分类 | □动产 ■不动产 | |||||
原承包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标的位于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占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其中民宿 14 间,占地面积约 680平方米,大院面积约3820平方米,现对外出租20年。已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确认,五莲县叩官镇政府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 准 | 批准单位 | 五莲县叩官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民宿及大院20年期使用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 |||||
估价依据 | 估价依据 | 五莲县叩官镇响场村理事会议、党员大会和成员(股东)大会或代表会议。 | ||||
估价基准日 | 2024年1月16日 | |||||
估价结果(万元) | 96.5 | |||||
备案单位 | 五莲县农业农村局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6.5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分三个阶段支付,第一阶段一性支付前两年的租赁费,第二阶段共三年,每年支付第一阶段每年租赁费的112.5%,第三阶段共十五年,每年支付第一阶段每年租赁费的125%.) | |||||
与转让相关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该标的用于合法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危险品、污染等行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标的内设施,如因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灭失,损坏,意向受让方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如逾期未交租赁费超过三个月,转让方向受让方收取成交额3‰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6、受让方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金额(万元) | 10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1月31日16时前缴纳至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五莲县综合产权 (略) ;开户行: 中国 (略) 五莲支行;账号:*61493)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平台: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络动态报价平台(http://**);报价时间:2024年 1月23日10时至2024年2月1日11时为定时报价(7个工作日);2024年2月1日11时后为连续报价,连续报价周期为90秒。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杜经理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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