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创作展示海南巡展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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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创作展示海南巡展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2024年“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创作展示海南巡展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为深入学文化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我厅拟于2024年2月举办2024年“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创作展示海南巡展活动。

  我厅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4年“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创作展示海南巡展活动有关工作,对此实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创作展示海南巡展活动。

  二、实施时间:2024年2月(具体时间待定)

  三、实施地点:海口、文昌、定安等地(暂定)

  四、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以“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为主题,创作和展示一批描绘新时代人民小康生活新图景、展现新时代文明实践新成果、反映城乡融合发展新面貌、倡树文明健康新风尚的优秀美术作品。 (略) 海口、文昌、定安等地在线下开展年画巡展等活动。经费预算15.3万元。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有组织大型文艺演出经验,熟悉了解海南非遗保护有关情况;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财务会计制度;

  (六)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七)开展相关活动经验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经验;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实施效果好。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略) 海府路 (略)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公共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九、结果公示方式

  比选 (略)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阳光海南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 (略)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98-*。


2024年“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创作展示海南巡展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为深入学文化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我厅拟于2024年2月举办2024年“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创作展示海南巡展活动。

  我厅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4年“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创作展示海南巡展活动有关工作,对此实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创作展示海南巡展活动。

  二、实施时间:2024年2月(具体时间待定)

  三、实施地点:海口、文昌、定安等地(暂定)

  四、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以“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为主题,创作和展示一批描绘新时代人民小康生活新图景、展现新时代文明实践新成果、反映城乡融合发展新面貌、倡树文明健康新风尚的优秀美术作品。 (略) 海口、文昌、定安等地在线下开展年画巡展等活动。经费预算15.3万元。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有组织大型文艺演出经验,熟悉了解海南非遗保护有关情况;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财务会计制度;

  (六)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七)开展相关活动经验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经验;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实施效果好。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 (略) (略) 海府路 (略)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公共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九、结果公示方式

  比选 (略)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阳光海南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 (略)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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