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专家库专家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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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专家库专家名单的公示

关于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专家库专家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2 18:30 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 作者: (略) 自然资源局

为 (略) 征收集体土地专家库队*,进一 (略) 征收集体土地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征收集体土地工作中的咨询、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我局组织 (略) 征收集体土地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公正,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 (略) 工作生活, (略) 情、社情、民情,热心参与征收集体土地工作;

(四)城乡规划、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含土地估价)、法律等专业需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产估价师、备案土地估价师、工程造价师、律师资格;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踏勘等外勤工作和技术评审相关工作;

(六)征收集体土地业务范围内所需专家的其他要求。

符合前款规定,在土地管理、城乡规划、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含土地估价)、水产养殖、动物养殖、农作物种植、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法律等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本专业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深造诣,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声望的,可优先考虑。对专家数量较少的类别,所列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征集情况

经我局发布通知、自主申报、材料受理等工作环节,专家征集总计收到159人申请,经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人员总计100人。

三、评审情况

现将拟纳入专家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1月26日前以电话(*)、邮箱(*@*63.com)等方式将有关情况实名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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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专家库专家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2 18:30 来源: (略) 自然资源局 作者: (略) 自然资源局

为 (略) 征收集体土地专家库队*,进一 (略) 征收集体土地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征收集体土地工作中的咨询、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我局组织 (略) 征收集体土地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公正,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 (略) 工作生活, (略) 情、社情、民情,热心参与征收集体土地工作;

(四)城乡规划、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含土地估价)、法律等专业需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产估价师、备案土地估价师、工程造价师、律师资格;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踏勘等外勤工作和技术评审相关工作;

(六)征收集体土地业务范围内所需专家的其他要求。

符合前款规定,在土地管理、城乡规划、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含土地估价)、水产养殖、动物养殖、农作物种植、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法律等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本专业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深造诣,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声望的,可优先考虑。对专家数量较少的类别,所列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征集情况

经我局发布通知、自主申报、材料受理等工作环节,专家征集总计收到159人申请,经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人员总计100人。

三、评审情况

现将拟纳入专家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1月26日前以电话(*)、邮箱(*@*63.com)等方式将有关情况实名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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