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颅内支架系统采购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颅内支架系统采购项目
宁夏回族自 (略) 颅内支架系统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 (略) 颅内支架系统、微导管采购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NXRMYYZBB-2024-13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 (略) 颅内支架系统、微导管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预算: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使用科室 | 主要用途 | 特殊说明 |
1 | 颅内支架系统 | 直径:3.0\4.0\4.5mm; 长度:15\21\24\30mm | 个 | 45600 | 神经外科 | 适用于≥18岁的颅内动脉瘤患者,辅助弹簧圈治疗囊状宽颈(瘤颈≥4mm或瘤体/瘤颈比<2)动脉瘤,动脉瘤位于前循环血管,载瘤血管直径为≥2.0mm且≤4.5mm。 | 该支架是一个自扩张、开孔式开放环镍钛合金支架,近端和远端各带有三个不透射线标记带。 |
2 | 微导管 | 单腔导管,内径:0.0165in(0.42mm);长150cm; | 根 | 3006 | 用于支持诊断液体(如造影剂以及治疗材料如栓塞性弹簧圈进入外周,冠脉及神经血管)。 | 带1塑形针。微导管由座、套管、应变消除部分及管杆组成。 | |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资质:
1.生产厂家资质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则无须提供);
(3)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复印件);
2.供应商资质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向投标人出具的各级销售代理授权,有效期内(复印件,进口产品须提供国外生产厂家给中国总代理的外文授权及中文翻译件);
(4)各级代理资质(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投标可不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或“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信息为准,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开标前3日内。开标现场再次进行查询,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0)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五、评标方法
综合评审法。
六、其他
项目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951-*
报名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95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话报名后1天内发到提供邮箱。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18时。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 (略) 党员活动室( (略) 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行政楼3楼);开标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宁夏回族自 (略) 招标办公室
2024年 1月22日
宁夏回族自 (略) 颅内支架系统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 (略) 颅内支架系统、微导管采购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NXRMYYZBB-2024-13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 (略) 颅内支架系统、微导管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预算: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使用科室 | 主要用途 | 特殊说明 |
1 | 颅内支架系统 | 直径:3.0\4.0\4.5mm; 长度:15\21\24\30mm | 个 | 45600 | 神经外科 | 适用于≥18岁的颅内动脉瘤患者,辅助弹簧圈治疗囊状宽颈(瘤颈≥4mm或瘤体/瘤颈比<2)动脉瘤,动脉瘤位于前循环血管,载瘤血管直径为≥2.0mm且≤4.5mm。 | 该支架是一个自扩张、开孔式开放环镍钛合金支架,近端和远端各带有三个不透射线标记带。 |
2 | 微导管 | 单腔导管,内径:0.0165in(0.42mm);长150cm; | 根 | 3006 | 用于支持诊断液体(如造影剂以及治疗材料如栓塞性弹簧圈进入外周,冠脉及神经血管)。 | 带1塑形针。微导管由座、套管、应变消除部分及管杆组成。 | |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下资质:
1.生产厂家资质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则无须提供);
(3)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复印件);
2.供应商资质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向投标人出具的各级销售代理授权,有效期内(复印件,进口产品须提供国外生产厂家给中国总代理的外文授权及中文翻译件);
(4)各级代理资质(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投标可不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或“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信息为准,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开标前3日内。开标现场再次进行查询,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0)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五、评标方法
综合评审法。
六、其他
项目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951-*
报名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95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话报名后1天内发到提供邮箱。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18时。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 (略) 党员活动室( (略) 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行政楼3楼);开标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宁夏回族自 (略) 招标办公室
2024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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