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银行温州分行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关于华夏银行温州分行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 (略) 受 (略) 温州分行委托,就所需华夏银行温州分行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一、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主要要求 | 招标预算 | 服务期 |
1 | 华夏银行温州分行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入围(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 | 1批 | (1)对新发生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评估。 (2)对存量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重估。(3)对抵债资产、转让资产进行评估。(4)其他需要进行评估服务的业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据实结算 | 2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申请人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
2、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级以上(含*级)资 (略) 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证明标注等级为*级(或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评估机构资质备案证书且执 (略) 或全国( (略) 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如申请人 (略) 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备案公告(文件)的,则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不具备的,则可以不提供。
3、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盈利均须为正。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与银行合作过的评估服务业绩,且近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评估服务业务收入均达50万元以(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7、在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8、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一人同时具备上述资格或2人具备上述2项资格。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预审相关资料获取
1、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通过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可在2024年2月8日17时00分之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资料。
四、资格预审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附件1);
2、资格预审申请函(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关资料若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申请人的企业简介、公司章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申请人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等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业注册资格的评估人员简历表,附相关证书;
6、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一览表(附合同或者服务费发票);
7、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材料。
10、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网页截图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需加盖企业公章)。
11、承诺函;
1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
13、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备注:1、以上资格申请资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无需密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相关证书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核对完成后退还。
3、*@*q.com邮箱(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需提供盖章扫描件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均要求PDF格式,;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附件1)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17:00整(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 (略) 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疑问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17时30分前申请人如对资格预审公告有异议应按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则视为默认,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17时30分前。
2. 资格预审结果等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后另行通知各申请人,合格的申请人通知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温州分行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传真:0577—*/*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 (略)
地点: (略) 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联系人:项女士
电话:0577-*/*
注: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附:1.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附件信息:
35.2 KB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 (略) 受 (略) 温州分行委托,就所需华夏银行温州分行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入围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一、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主要要求 | 招标预算 | 服务期 |
1 | 华夏银行温州分行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入围(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 | 1批 | (1)对新发生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评估。 (2)对存量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价值进行重估。(3)对抵债资产、转让资产进行评估。(4)其他需要进行评估服务的业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据实结算 | 2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申请人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
2、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级以上(含*级)资 (略) 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证明标注等级为*级(或以上)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评估机构资质备案证书且执 (略) 或全国( (略) 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如申请人 (略) 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备案公告(文件)的,则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不具备的,则可以不提供。
3、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盈利均须为正。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与银行合作过的评估服务业绩,且近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评估服务业务收入均达50万元以(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7、在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8、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一人同时具备上述资格或2人具备上述2项资格。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预审相关资料获取
1、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通过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可在2024年2月8日17时00分之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资料。
四、资格预审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附件1);
2、资格预审申请函(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关资料若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申请人的企业简介、公司章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申请人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等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业注册资格的评估人员简历表,附相关证书;
6、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一览表(附合同或者服务费发票);
7、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2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材料。
10、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网页截图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需加盖企业公章)。
11、承诺函;
1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
13、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备注:1、以上资格申请资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无需密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相关证书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核对完成后退还。
3、*@*q.com邮箱(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需提供盖章扫描件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均要求PDF格式,;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附件1)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17:00整(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 (略) 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疑问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17时30分前申请人如对资格预审公告有异议应按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则视为默认,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17时30分前。
2. 资格预审结果等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后另行通知各申请人,合格的申请人通知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温州分行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传真:0577—*/*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 (略)
地点: (略) 龙湾区蒲州街道汤车路55号汤锦园商业办公楼1号楼20层
联系人:项女士
电话:0577-*/*
注: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附:1.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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