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旅游城集团公司第一百零二期
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旅游城集团公司第一百零二期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一)标的一:白藤 (略) 场主楼1号商铺,面积约74平方米,月租金4884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4884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标的二: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月租金2508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50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三)标的三: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3号商铺,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月租金3168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16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四)标的四:白藤 (略) 场主楼4号商铺,面积约32平方米,月租金211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1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五)标的五: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5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月租金共211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1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六)标的六:白藤 (略) 场主楼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月租金共211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1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七)标的七: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7-8号商铺,9-11内铺,建筑面积约116平方米,月租金7656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7656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八)标的八: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9-10号商铺,7号内铺,建筑面积约83平方米,月租金5478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5478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九)标的九: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1-14号商铺,3-4号内铺,建筑面积约166平方米,月租金10956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956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十)标的十: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5号商铺, 1-2号内铺,建筑面积约67平方米,月租金442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442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一)标的十一: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3平方米,月租金2178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7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二)标的十二: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7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月租金132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32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三)标的十三: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9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月租金297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97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四)标的十四: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20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月租金211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1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五)标的十五: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21号商铺,13号内铺,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月租金3168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16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六)标的十六: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2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月租金145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45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七)标的十七: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5-6号内铺,建筑面积约33平方米,月租金共2178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7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八)标的十八: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2号内铺,建筑面积约15.6平方米,月租金103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3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九)标的十九: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8号铺,建筑面积约24.5平方米,月租金1617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617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十)标的二十: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1-2号商铺,面积约222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598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598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二十一)标的二十一: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4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1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302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02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十二)标的二十二: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8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29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345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45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十三)标的二十三: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10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3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350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5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十四)标的二十四: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11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38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3540(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54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十五)标的二十五: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15、1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4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676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676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二十六)标的二十六: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17、18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6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7400(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74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二十七)标的二十七:西铁皮棚5-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未办理房产证,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1904(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904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十八)标的二十八:位于白藤 (略) 场西铁皮棚7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95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52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二十九)标的二十九:位于白藤 (略) 场西铁皮棚8号商铺,面积约1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95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52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三十)标的三十:位于白藤 (略) 场西铁皮棚10-11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263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63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三十一)标的三十一:位于白藤 (略) 场西铁皮棚12-13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1904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904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出租用途:
1、上述标的按现状出租,可用作商业、经营、办公、培训使用。不能用于有污染源的行业,不可做废品回收站;
2、水电报装、消防安全设施等费用由租户负责;
3、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1日,(其中:1月22日至1月31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 (略) 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2月1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4年2月2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2月2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4年2月3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方,*方除将*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方逾期不交还,视为*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方可自行清理。*方解除合同,对*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
公告网址:http://**
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4年1月22日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一)标的一:白藤 (略) 场主楼1号商铺,面积约74平方米,月租金4884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4884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标的二: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月租金2508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50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三)标的三: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3号商铺,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月租金3168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16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四)标的四:白藤 (略) 场主楼4号商铺,面积约32平方米,月租金211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1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五)标的五: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5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月租金共211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1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六)标的六:白藤 (略) 场主楼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月租金共211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1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七)标的七: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7-8号商铺,9-11内铺,建筑面积约116平方米,月租金7656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7656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八)标的八: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9-10号商铺,7号内铺,建筑面积约83平方米,月租金5478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5478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九)标的九: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1-14号商铺,3-4号内铺,建筑面积约166平方米,月租金10956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956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十)标的十: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5号商铺, 1-2号内铺,建筑面积约67平方米,月租金442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442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一)标的十一: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3平方米,月租金2178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7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二)标的十二: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7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月租金132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32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三)标的十三: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9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月租金297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97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四)标的十四: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20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月租金211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1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五)标的十五: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21号商铺,13号内铺,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月租金3168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16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六)标的十六: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2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月租金145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45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七)标的十七: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5-6号内铺,建筑面积约33平方米,月租金共2178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178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八)标的十八: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2号内铺,建筑面积约15.6平方米,月租金103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3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十九)标的十九:位于白藤 (略) 场主楼18号铺,建筑面积约24.5平方米,月租金1617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617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十)标的二十: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1-2号商铺,面积约222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598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598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二十一)标的二十一: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4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1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302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02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十二)标的二十二: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8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29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345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45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十三)标的二十三: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10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3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350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5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十四)标的二十四: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11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38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3540(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54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十五)标的二十五: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15、1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4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6760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676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二十六)标的二十六:位于白藤 (略) 场食街南17、18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6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为每月7400(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7400元,竞拍幅度每次100元。
(二十七)标的二十七:西铁皮棚5-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未办理房产证,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1904(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904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十八)标的二十八:位于白藤 (略) 场西铁皮棚7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95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52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二十九)标的二十九:位于白藤 (略) 场西铁皮棚8号商铺,面积约14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95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952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三十)标的三十:位于白藤 (略) 场西铁皮棚10-11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2632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632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三十一)标的三十一:位于白藤 (略) 场西铁皮棚12-13号商铺,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拟定招租底价单价为每月1904元(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904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出租用途:
1、上述标的按现状出租,可用作商业、经营、办公、培训使用。不能用于有污染源的行业,不可做废品回收站;
2、水电报装、消防安全设施等费用由租户负责;
3、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1日,(其中:1月22日至1月31日为保证金收取时间,报名仅限工作日);
2、 (略) 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2月1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4年2月2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2月2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4年2月3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方,*方除将*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方逾期不交还,视为*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方可自行清理。*方解除合同,对*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斗门区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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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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