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和尚桥选矿厂尾砂基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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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和尚桥选矿厂尾砂基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信息公开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公司现向社会公开安徽马钢矿业资源 (略) 和尚桥选矿厂尾砂基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信息,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和尚桥选矿厂尾砂基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马钢矿业资源 (略) ;

建设地点: (略) (略) 雨山区向山镇南山矿矿区内(东山坑西北外邦场地);

建设性质:改建;

总 投 资:实际投资2772.5万元;

环保投资:实际投资161.8万元;

生产制度: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h,年工作330d,年工作7920h;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

环评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环评审批时间:2022年10月31日;

环评审批文号:马环审[2022]134号;

联系人:沈承亮 *

二、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具体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

环评阶段

实际建设阶段

变化情况及原因

主体

工程

捞砂厂房

(生产车间)

拆除中恩项目生产厂房及仓库;建设一条36万t/a尾矿回收生产线,内设捞砂一体机(旋流器+直线筛)、恒压分配器、渣浆泵等设备,建筑面积约700m2

已拆除中恩项目生产厂房及仓库;建设一条36万t/a尾矿回收生产线,内设捞砂一体机(旋流器+直线筛)、恒压分配器、渣浆泵等设备,建筑面积约700m2

辅助

工程

配电房

内设1台2400kW变压器,建筑面积约300m2

与环评一致

储运

工程

尾砂仓库

密闭成品仓库,储存回收后的粗粒尾砂,内设胶带机、液下泵,建筑面积约2025m2

与环评一致

给矿泵房

尾矿输送泵房,内设有渣浆泵、液下泵、给矿泵池等,建筑面积约125m2

与环评一致

尾矿输送

原料尾矿采用压力管道输送至捞砂厂房

与环评一致

未回收的尾矿利用厂内现有管道输送至凹山尾矿坑

与环评一致

产品粗粒尾砂采用密闭胶带机输送至尾砂仓库

与环评一致

成品运输

自卸汽车外运,车辆采取防扬尘、防雨、防渗(漏)措施

与环评一致

公用

工程

给水

年用水量为11130m3,厂区供水管网供水

与环评一致

排水

公司内部调剂员工,生活污水不增加;渣浆泵水封用水经凹山尾矿坑沉淀后回用,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尾砂仓库内尾矿少量溢水、车间地坪冲洗水经污水收集坑收集后,抽入捞砂厂房内,回用于生产。项目无废水排放

公司内部调剂员工,生活污水不增加;渣浆泵水封用水经凹山尾矿坑沉淀后回用,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室内污水收集坑变为室外沉淀池

供电

年用电量460万kWh,厂区供电管网供电

与环评一致

环保

工程

废气

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设置车辆轮胎冲洗点、车厢遮盖严密等措施

与环评一致

噪声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

与环评一致

废水

20m3沉淀池,项目无废水排放

与环评一致

捞砂厂房、尾砂仓库内四周设导流地沟,2个厂房内拐角均设置1个2m3污水收集坑

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室内污水收集坑变为室外沉淀池

固废

依托和尚桥选矿厂内的危废库,建筑面积约45m2

与环评一致

风险防范

捞砂厂房西侧建设1座180m3应急事故池,用于临时储存事故停产后多余的尾矿

与环评一致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我公司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中的各项环保措施。

1、废气

项目生产工艺采用湿式作业方式,产生的废气仅为车辆运输扬尘。

建设单位已采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设置车辆轮胎冲洗点、车厢遮盖严密运输、加强道路洒水等抑尘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渣浆泵水封用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略) 内部调剂,生活污水不增加。捞砂厂房内地坪冲洗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生产,尾砂仓库内尾矿溢出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捞砂一体机、渣浆泵、液下泵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对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减震、隔声、消声等。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以及未回收的尾矿。

剩余未能回收的尾矿仍作为一般固废,利用厂内现有压力管道输送至凹山尾矿坑堆存;

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内现有危废库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2022年10月3 (略) 生态环境局以《关于安徽马钢矿业资源 (略) 和尚桥选矿厂尾砂基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马环审[2022]134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基本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档案、台账;企业对所公开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接受监督

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联系人:沈承亮 *

安徽马钢矿业资源 (略)

2024年1月23日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公司现向社会公开安徽马钢矿业资源 (略) 和尚桥选矿厂尾砂基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信息,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和尚桥选矿厂尾砂基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马钢矿业资源 (略) ;

建设地点: (略) (略) 雨山区向山镇南山矿矿区内(东山坑西北外邦场地);

建设性质:改建;

总 投 资:实际投资2772.5万元;

环保投资:实际投资161.8万元;

生产制度: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h,年工作330d,年工作7920h;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

环评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环评审批时间:2022年10月31日;

环评审批文号:马环审[2022]134号;

联系人:沈承亮 *

二、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具体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

环评阶段

实际建设阶段

变化情况及原因

主体

工程

捞砂厂房

(生产车间)

拆除中恩项目生产厂房及仓库;建设一条36万t/a尾矿回收生产线,内设捞砂一体机(旋流器+直线筛)、恒压分配器、渣浆泵等设备,建筑面积约700m2

已拆除中恩项目生产厂房及仓库;建设一条36万t/a尾矿回收生产线,内设捞砂一体机(旋流器+直线筛)、恒压分配器、渣浆泵等设备,建筑面积约700m2

辅助

工程

配电房

内设1台2400kW变压器,建筑面积约300m2

与环评一致

储运

工程

尾砂仓库

密闭成品仓库,储存回收后的粗粒尾砂,内设胶带机、液下泵,建筑面积约2025m2

与环评一致

给矿泵房

尾矿输送泵房,内设有渣浆泵、液下泵、给矿泵池等,建筑面积约125m2

与环评一致

尾矿输送

原料尾矿采用压力管道输送至捞砂厂房

与环评一致

未回收的尾矿利用厂内现有管道输送至凹山尾矿坑

与环评一致

产品粗粒尾砂采用密闭胶带机输送至尾砂仓库

与环评一致

成品运输

自卸汽车外运,车辆采取防扬尘、防雨、防渗(漏)措施

与环评一致

公用

工程

给水

年用水量为11130m3,厂区供水管网供水

与环评一致

排水

公司内部调剂员工,生活污水不增加;渣浆泵水封用水经凹山尾矿坑沉淀后回用,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尾砂仓库内尾矿少量溢水、车间地坪冲洗水经污水收集坑收集后,抽入捞砂厂房内,回用于生产。项目无废水排放

公司内部调剂员工,生活污水不增加;渣浆泵水封用水经凹山尾矿坑沉淀后回用,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室内污水收集坑变为室外沉淀池

供电

年用电量460万kWh,厂区供电管网供电

与环评一致

环保

工程

废气

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设置车辆轮胎冲洗点、车厢遮盖严密等措施

与环评一致

噪声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

与环评一致

废水

20m3沉淀池,项目无废水排放

与环评一致

捞砂厂房、尾砂仓库内四周设导流地沟,2个厂房内拐角均设置1个2m3污水收集坑

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室内污水收集坑变为室外沉淀池

固废

依托和尚桥选矿厂内的危废库,建筑面积约45m2

与环评一致

风险防范

捞砂厂房西侧建设1座180m3应急事故池,用于临时储存事故停产后多余的尾矿

与环评一致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我公司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中的各项环保措施。

1、废气

项目生产工艺采用湿式作业方式,产生的废气仅为车辆运输扬尘。

建设单位已采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设置车辆轮胎冲洗点、车厢遮盖严密运输、加强道路洒水等抑尘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渣浆泵水封用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略) 内部调剂,生活污水不增加。捞砂厂房内地坪冲洗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生产,尾砂仓库内尾矿溢出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捞砂一体机、渣浆泵、液下泵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对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减震、隔声、消声等。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以及未回收的尾矿。

剩余未能回收的尾矿仍作为一般固废,利用厂内现有压力管道输送至凹山尾矿坑堆存;

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内现有危废库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2022年10月3 (略) 生态环境局以《关于安徽马钢矿业资源 (略) 和尚桥选矿厂尾砂基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马环审[2022]134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基本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档案、台账;企业对所公开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接受监督

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联系人:沈承亮 *

安徽马钢矿业资源 (略)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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