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公安局青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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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公安局青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泗洪县公安局青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SHX-ZB-2024-00086

泗洪县公安局的泗洪县公安局青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洪县

1.2 工程规模:派出所业务用房加固改造主要包含柱子拆除加固、梁板加固及钢廊架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限价*.34,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1.3 工 期: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量完成 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结算价经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余款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公安局青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9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4日 09:00至2024年1月26日17:30至江苏普和 (略) 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费用200元,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 9:30 ;

6.2 开标地点:江苏普和 (略) 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普和 (略)

地 址: (略) 泗洪县淮河路 6 号

地 址:泗洪县和谐路9号,永昌财富广场4楼

联系人:罗新丞

联系人:陈慧芳

电 话:*

电 话:0527-* *

邮 编:*

邮 编:*

E-mail:/

E-mail:*@*q.com


泗洪县公安局青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SHX-ZB-2024-00086

泗洪县公安局的泗洪县公安局青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洪县

1.2 工程规模:派出所业务用房加固改造主要包含柱子拆除加固、梁板加固及钢廊架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限价*.34,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1.3 工 期: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量完成 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工程结算价经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余款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县公安局青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加固改造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9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4日 09:00至2024年1月26日17:30至江苏普和 (略) 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费用200元,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 9:30 ;

6.2 开标地点:江苏普和 (略) 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普和 (略)

地 址: (略) 泗洪县淮河路 6 号

地 址:泗洪县和谐路9号,永昌财富广场4楼

联系人:罗新丞

联系人:陈慧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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