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镇四灶、海丰及海南路路灯管护项目、东台镇四灶村村民委员会环境服务外包项目
东台镇四灶、海丰及海南路路灯管护项目、东台镇四灶村村民委员会环境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东台镇四灶、海丰及海南路路灯管护项目,东台镇四灶村村民委员会环境服务外包项目,经镇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次接收投标、开标采取不见面方式。
一、工程地点:东台镇境内。
二、工程概况、规模: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 | 工程 规模 /万元 | 最高 限价 /万元 | 招标人的 具体负责部门 |
一 | 东台镇四灶、海丰及海南路路灯管护项目 | 路灯管护等。(服务期三年) | 15.34/年 | 13.50/年 | 东台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
二 | 东台镇四灶村村民委员会环境服务外包项目 | 四灶村范围内的路边杂草清理、路面清扫季路肩出光、垃圾桶清洗垃圾收运、道路两侧的河岸、河坡在环境清理的范围之内、道路沿线视线范围内的白色垃圾、枯树藤、沟塘内的垃圾及水草漂浮物、小广告清理等。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表格。 | 23.95 | 23.00 | 东台镇四灶村村民委员会 |
以上项目详情见招标文件。
《东台镇不见面投标操作指南》、《东台镇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有调整,请各投标人按照最新要求申请投标。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格后审):
项目一:必须具备三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项目二: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委托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则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城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河道清理保洁服务、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等内容。
四、接受申请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5:30(北京时间)。
五、接受投标方式:不见面申请投标,请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于接受申请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申请投标,申请表链接在http://**《招标公告》栏目中相应项目招标公告底部点击填写。(具体方式详见网站内通知栏《东台镇不见面投标操作指南》)
六、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项目一: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下午3:30;
项目二: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下午4:30。
七、本次项目招标信息、东台镇限额以下项目不见面申请投标和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都已 (略) (略) 网站(http://**)。
八、接受投标联系人:*先生,电话:*。
项目联系人:项目一姚先生,电话:*;
项目二薛先生,电话:*。
2024年1月25日
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东台镇四灶、海丰及海南路路灯管护项目,东台镇四灶村村民委员会环境服务外包项目,经镇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次接收投标、开标采取不见面方式。
一、工程地点:东台镇境内。
二、工程概况、规模: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 | 工程 规模 /万元 | 最高 限价 /万元 | 招标人的 具体负责部门 |
一 | 东台镇四灶、海丰及海南路路灯管护项目 | 路灯管护等。(服务期三年) | 15.34/年 | 13.50/年 | 东台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
二 | 东台镇四灶村村民委员会环境服务外包项目 | 四灶村范围内的路边杂草清理、路面清扫季路肩出光、垃圾桶清洗垃圾收运、道路两侧的河岸、河坡在环境清理的范围之内、道路沿线视线范围内的白色垃圾、枯树藤、沟塘内的垃圾及水草漂浮物、小广告清理等。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表格。 | 23.95 | 23.00 | 东台镇四灶村村民委员会 |
以上项目详情见招标文件。
《东台镇不见面投标操作指南》、《东台镇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有调整,请各投标人按照最新要求申请投标。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格后审):
项目一:必须具备三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项目二: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委托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则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城乡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河道清理保洁服务、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等内容。
四、接受申请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5:30(北京时间)。
五、接受投标方式:不见面申请投标,请投标人的被授权委托人于接受申请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申请投标,申请表链接在http://**《招标公告》栏目中相应项目招标公告底部点击填写。(具体方式详见网站内通知栏《东台镇不见面投标操作指南》)
六、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项目一: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下午3:30;
项目二: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下午4:30。
七、本次项目招标信息、东台镇限额以下项目不见面申请投标和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都已 (略) (略) 网站(http://**)。
八、接受投标联系人:*先生,电话:*。
项目联系人:项目一姚先生,电话:*;
项目二薛先生,电话:*。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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