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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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上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施甸县 (略) 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第二
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68-2442CSIMCSC003)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施甸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施甸县 (略) 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4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天坛生物制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建设地点: (略) 施甸县甸阳镇石鼓路南段西侧。2.2 招标范围:本
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为施甸县 (略) 单采
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原建筑为地上 5 层,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 21.7
米,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面积 3299.8m2,本次改造范围为 1~5 层,本次改造未改变原外立
面效果,仅更新室内门。1~5 层墙面、顶面造型根据现场情况均需拆除,地面未注明的也需拆
除新作,楼梯间地面利旧。现场承重墙体均保留,不可拆除。一层改造为餐厅、登记大厅、等
候区,2 层为体检、体检等候、实验室。3 层为采浆大厅、采前等候、采后休息,4 层为会议
室及办公室。5 层为值班室。所有造型详见图纸。所有外窗未特别注明的均利旧,室内门全
部更换,外墙保持现状,其余详见图纸。2.3 工期 :以业主下发的开工指令后 90 个日历天。2.4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规定及合同规定约定的验收规范标准、技术标准并
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施甸县 (略) 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施甸县 (略) 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住房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3.3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若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
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须具有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格(提供承诺函)。
3.4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法定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
供承诺函)。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
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 (略) 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
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
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
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
http://**)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
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址:http://**)”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提供截图。(注: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
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
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6 其他要求:
①提供开标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税收(税种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如没有缴税,则
需提供零申报证明或税务局开具的免税证明)和任意 3 个月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提供 2020 年~2022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
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 2023 年
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
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 2023 年度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
开户银行 2023 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
让)。4.2 招标文件获取:4.2.1 现场获取: (略) 四川分公司( (略) 成
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 777 号 B 栋 15 层 1508 号)。4.2.2 网络(邮件或远程)获取。
4.2.3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获取招标文件:①现场获取: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
件;②网络(邮件或远程)获取: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及介绍信以及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将扫描资料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银行
汇款)发送至 *@*q.com。【注:《报名登记表》《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资料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一并递交至开标现场。】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按下述地址汇款,在汇款附言里依次注明:项目编号+标书款+投标人名
称(可简写)。账户名称: (略) 四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
(略) 小南街支行 账号:*0359 本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预计在开标
当日起 3—5 日内开具,投标人务必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并在规定时限内(6 个月)及时
查看并下载电子发票,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收到发票的或收到未能及时下载的,我
公司将不提供后续补办服务。4.3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武侯区天府三街 1166 号(汉庭成都高新天府三街酒店 19 楼)本
项目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武侯区天府三街 1166 号(汉庭成都高新天府三街酒店 19 楼)本
项目开标厅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天坛 (略)
地 址: (略) 双流区菁园路 280 号天坛生物成都办公区(成都蓉生永安厂区 A
栋)
联 系 人:穆先生
电 话: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四川分公司
地 址: (略) 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 777 号 B 栋 15 层 1508 号)
联 系 人: 唐老师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施甸县 (略) 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第二
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68-2442CSIMCSC003)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施甸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施甸县 (略) 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4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天坛生物制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建设地点: (略) 施甸县甸阳镇石鼓路南段西侧。2.2 招标范围:本
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为施甸县 (略) 单采
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原建筑为地上 5 层,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 21.7
米,框架剪力墙结构。设计面积 3299.8m2,本次改造范围为 1~5 层,本次改造未改变原外立
面效果,仅更新室内门。1~5 层墙面、顶面造型根据现场情况均需拆除,地面未注明的也需拆
除新作,楼梯间地面利旧。现场承重墙体均保留,不可拆除。一层改造为餐厅、登记大厅、等
候区,2 层为体检、体检等候、实验室。3 层为采浆大厅、采前等候、采后休息,4 层为会议
室及办公室。5 层为值班室。所有造型详见图纸。所有外窗未特别注明的均利旧,室内门全
部更换,外墙保持现状,其余详见图纸。2.3 工期 :以业主下发的开工指令后 90 个日历天。2.4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规定及合同规定约定的验收规范标准、技术标准并
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施甸县 (略) 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施甸县 (略) 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住房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3.3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若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
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须具有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格(提供承诺函)。
3.4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法定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
供承诺函)。
3.5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
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 (略) 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
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
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
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址:
http://**)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
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址:http://**)”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提供截图。(注: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
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
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6 其他要求:
①提供开标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税收(税种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如没有缴税,则
需提供零申报证明或税务局开具的免税证明)和任意 3 个月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提供 2020 年~2022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
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 2023 年
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
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 2023 年度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
开户银行 2023 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
让)。4.2 招标文件获取:4.2.1 现场获取: (略) 四川分公司( (略) 成
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 777 号 B 栋 15 层 1508 号)。4.2.2 网络(邮件或远程)获取。
4.2.3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获取招标文件:①现场获取: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
件;②网络(邮件或远程)获取: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及介绍信以及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将扫描资料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银行
汇款)发送至 *@*q.com。【注:《报名登记表》《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资料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一并递交至开标现场。】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按下述地址汇款,在汇款附言里依次注明:项目编号+标书款+投标人名
称(可简写)。账户名称: (略) 四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
(略) 小南街支行 账号:*0359 本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预计在开标
当日起 3—5 日内开具,投标人务必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并在规定时限内(6 个月)及时
查看并下载电子发票,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收到发票的或收到未能及时下载的,我
公司将不提供后续补办服务。4.3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武侯区天府三街 1166 号(汉庭成都高新天府三街酒店 19 楼)本
项目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武侯区天府三街 1166 号(汉庭成都高新天府三街酒店 19 楼)本
项目开标厅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天坛 (略)
地 址: (略) 双流区菁园路 280 号天坛生物成都办公区(成都蓉生永安厂区 A
栋)
联 系 人:穆先生
电 话: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四川分公司
地 址: (略) 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 777 号 B 栋 15 层 1508 号)
联 系 人: 唐老师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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