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用瓶装气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用瓶装气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瓶装气体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选定一家供应商, (略) 提其医用瓶装气体(合同有效期时间为自签订有效之日起一年或实际结算费用累计达到预算总金额198,000元,达到任一条件即合同终止)。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该项 (略) 内公开招标均采购失败。
2. (略) 长办公会研 (略) 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或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须持有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医用氧;若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还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医用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 (略)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还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驾驶员具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送货人员具有供危险货物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 (略) (总所) (略) 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 (略)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成功报名并获得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六、报名的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1、 报名的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3年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的地点: (略) (略) 11号楼2楼采购科
3、 报名所需资料:
3.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2企业的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广州 (略) 。
八、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止。其它供应商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我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 (略) 内单一来源谈判。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协商开始时间:2024年1月31日上午9:00。
十、 采购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020-*
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
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020-*
(略) (略)
采购科
2024年1月24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用瓶装气体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选定一家供应商, (略) 提其医用瓶装气体(合同有效期时间为自签订有效之日起一年或实际结算费用累计达到预算总金额198,000元,达到任一条件即合同终止)。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该项 (略) 内公开招标均采购失败。
2. (略) 长办公会研 (略) 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或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须持有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医用氧;若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还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医用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 (略)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还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驾驶员具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送货人员具有供危险货物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 (略) (总所) (略) 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 (略)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成功报名并获得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六、报名的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1、 报名的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3年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的地点: (略) (略) 11号楼2楼采购科
3、 报名所需资料:
3.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2企业的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广州 (略) 。
八、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止。其它供应商如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我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 (略) 内单一来源谈判。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协商开始时间:2024年1月31日上午9:00。
十、 采购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020-*
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
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020-*
(略) (略)
采购科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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