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院区医疗用房改造项目投资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杨浦院区医疗用房改造项目投资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略) 区医疗用房改造项目投资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3-JH1903-F100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区医疗用房改造项目投资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3-JH1903- F1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1 | (略) 区医疗用房改造项目投资监理服务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自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审计(或审核)完成 |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费用(含税),后续不再额外增加其他任何费用。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80万元。
四、中标人数
本项目确定 * 家供应商成交。
五、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级政工师除外)。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02日,(北京时间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送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是被授权人的,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2020-2022)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或完税凭证为准;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为准;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完整的查新结果、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8.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三)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63.com。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四)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2月2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3.地 点: (略)
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及评审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评审时间:2024年02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地 点: (略)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助理、朱助理
联系电话:021-*、*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略) 区医疗用房改造项目投资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3-JH1903-F100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区医疗用房改造项目投资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3-JH1903- F1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1 | (略) 区医疗用房改造项目投资监理服务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自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审计(或审核)完成 |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费用(含税),后续不再额外增加其他任何费用。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80万元。
四、中标人数
本项目确定 * 家供应商成交。
五、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级政工师除外)。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02日,(北京时间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送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是被授权人的,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2020-2022)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或完税凭证为准;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为准;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完整的查新结果、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8.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三)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63.com。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四)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2月2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3.地 点: (略)
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及评审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评审时间:2024年02月2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地 点: (略)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助理、朱助理
联系电话:021-*、*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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