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上林县矿产资源管理项目评审
询价采购公告上林县矿产资源管理项目评审
为做好我县2024年度矿产资源相关报告的评审工作,我局将组织上林县矿产资源管理项目评审的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上林县矿产资源管理项目评审。
二、服务年限
一年。
三、采购内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固体矿产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合并编制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68 号)等文件要求,完成上林县矿产相关报告评审组织工作,评审报告类型包括:
(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简测)报告(约1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约1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约1个)、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约1个)、矿山储量年报(约8个);
(二)小型储量规模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含实地核查)(约1个);
(三)中型储量规模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含实地核查)(约1个);
(四)矿山详查报告(约1个);
以上各类型具体的数量以实际开展评审数量为准(含报告因存在重大技术问题产生的第2次评审)。
四、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项目材料初审
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成交供应商初审、受理评审申报单位提交的矿产相关报告(送审稿),如报告合理则及时选取专家人选,组织评审会;
(二)组织项目评审
成交供应商组织专家、编制单位与有关部门参加评审会,报告完成内容齐全、规范,勘查工作程度、研究深度和质量符合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的,应予通过评审;报告完成内容基本齐全、规范,勘查工作程度、研究深度和质量基本符合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但仍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应予原则通过评审。
(三)项目报告审定
通过评审的报告,编制单位提交完整矿产相关报告(审定稿)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报告通过专家复核后5个工作日内向编制单位出具《评审意见书》等相关评审证明文件。
五、合格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完全接受并且提供本次服务全部内容,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
预算单价:1.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简测)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矿山储量年报等单次评审预算价格为5858.00元;2.小型储量规模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含实地核查)单次评审预算价格为14360.00元;3.中型储量规模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含实地核查)单次评审预算价格为16181.00元;4.矿山详查报告单次评审预算价格为18481.00元。
七、报名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表(除总体报价外,需分列各类型评审报告单价)。
(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成交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则选定最低报价且能够提供评审项目工作经验及成果证明的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九、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名材料按以上第七条所提及的材料顺序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并于2024年1月28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略) 上林县大丰镇龙湖路33号上林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矿管股。材料递交时必须装在同一个文件袋内,并以信封密封形式,封口处须加盖骑缝章,信封封面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覃一洲 联系电话:0771-*
上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2日
为做好我县2024年度矿产资源相关报告的评审工作,我局将组织上林县矿产资源管理项目评审的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上林县矿产资源管理项目评审。
二、服务年限
一年。
三、采购内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固体矿产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合并编制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68 号)等文件要求,完成上林县矿产相关报告评审组织工作,评审报告类型包括:
(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简测)报告(约1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约1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约1个)、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约1个)、矿山储量年报(约8个);
(二)小型储量规模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含实地核查)(约1个);
(三)中型储量规模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含实地核查)(约1个);
(四)矿山详查报告(约1个);
以上各类型具体的数量以实际开展评审数量为准(含报告因存在重大技术问题产生的第2次评审)。
四、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项目材料初审
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成交供应商初审、受理评审申报单位提交的矿产相关报告(送审稿),如报告合理则及时选取专家人选,组织评审会;
(二)组织项目评审
成交供应商组织专家、编制单位与有关部门参加评审会,报告完成内容齐全、规范,勘查工作程度、研究深度和质量符合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的,应予通过评审;报告完成内容基本齐全、规范,勘查工作程度、研究深度和质量基本符合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但仍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应予原则通过评审。
(三)项目报告审定
通过评审的报告,编制单位提交完整矿产相关报告(审定稿)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报告通过专家复核后5个工作日内向编制单位出具《评审意见书》等相关评审证明文件。
五、合格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完全接受并且提供本次服务全部内容,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
预算单价:1.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简测)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矿山储量年报等单次评审预算价格为5858.00元;2.小型储量规模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含实地核查)单次评审预算价格为14360.00元;3.中型储量规模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含实地核查)单次评审预算价格为16181.00元;4.矿山详查报告单次评审预算价格为18481.00元。
七、报名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表(除总体报价外,需分列各类型评审报告单价)。
(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成交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则选定最低报价且能够提供评审项目工作经验及成果证明的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九、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名材料按以上第七条所提及的材料顺序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并于2024年1月28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略) 上林县大丰镇龙湖路33号上林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矿管股。材料递交时必须装在同一个文件袋内,并以信封密封形式,封口处须加盖骑缝章,信封封面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覃一洲 联系电话:0771-*
上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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