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新城铺村苏天爵展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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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新城铺村苏天爵展厅项目招标公告

正定县新城铺村苏天爵展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正定县新城铺村苏天爵展厅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新城铺镇新城铺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正定县新城铺镇新城铺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正定县新城铺村苏天爵展厅项目 (2)建设地点:新城铺村 (3)资金来源:村集体自有资金 (4)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总投资*.88元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6至2024-02-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正定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4.3.1 登录正定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上注册并登记受让意向。 4.3.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由投标人持单位公章及法人章以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正定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前请提前联系致电0311-*)。证照不全者不予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或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时); 4.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报名现场及开标当天查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19 14:00 ,地点为 正定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正定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正定镇新城铺村村务公开栏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正定县新城铺镇新城铺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宇顺工程 (略)
地址: 新城铺村 地址: (略) 长安区建华北大街96号乐城苑3号楼705、706、707、711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信昭昭

联系人: 雷秀伟
电话:

*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略) 广安街支行
账号:

.

账号: *152
正定县新城铺村苏天爵展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正定县新城铺村苏天爵展厅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新城铺镇新城铺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正定县新城铺镇新城铺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正定县新城铺村苏天爵展厅项目 (2)建设地点:新城铺村 (3)资金来源:村集体自有资金 (4)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总投资*.88元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6至2024-02-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正定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4.3.1 登录正定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上注册并登记受让意向。 4.3.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由投标人持单位公章及法人章以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正定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前请提前联系致电0311-*)。证照不全者不予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或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时); 4.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报名现场及开标当天查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19 14:00 ,地点为 正定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正定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正定镇新城铺村村务公开栏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正定县新城铺镇新城铺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宇顺工程 (略)
地址: 新城铺村 地址: (略) 长安区建华北大街96号乐城苑3号楼705、706、707、711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信昭昭

联系人: 雷秀伟
电话:

*

电话: 03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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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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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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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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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略) 广安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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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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