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椒花河、渌水部分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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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椒花河、渌水部分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根据《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办法》(湘水发〔2022〕46号)文件要求,综合乡镇自主申报情况, (略) 自然资源局对椒花河、渌水部分河段调整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初步审查, (略) 水利局组织的专家审查会议,即将进行网上公示,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为确保划界成果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准确性,现将调整后椒花河、渌水部分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1.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拟调整名录清单

2.《 (略) 大围山镇大围山村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方案》(审定稿)

3.《 (略) (略) 镇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方案》(审定稿)

公示时限:**日—**日

联 系 人:沈阿丽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传真:*

地址: (略) 行政中心附三栋5208室(邮编*)

(略) 水利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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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附件:1.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拟调整名录清单

2.《 (略) 大围山镇大围山村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方案》(审定稿)

3.《 (略) (略) 镇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调整方案》(审定稿)

公示时限:**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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