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岭生态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磋商邀请公告
南岭生态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 (略) (略) 北湖区保和瑶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南岭生态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南岭生态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
2、委托代理编号:HNGP-CX2024-007
3、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标的预算 |
1 | 南岭生态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 | 南岭生态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 | 具体见磋商文件 | 一年 | *元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 、下午2:30 至 5:3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南 (略) ( (略) 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24年2月5日10时00分停止提交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2月5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湖南 (略) 会议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略) 北湖区保和瑶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保和村
联系人:蒋伊妮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
联系人:郭维刚
联系电话:0735-* *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湖南 (略) (略) 北湖区保和瑶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南岭生态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南岭生态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
2、委托代理编号:HNGP-CX2024-007
3、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标的预算 |
1 | 南岭生态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 | 南岭生态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 | 具体见磋商文件 | 一年 | *元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 、下午2:30 至 5:3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南 (略) ( (略) 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24年2月5日10时00分停止提交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2月5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湖南 (略) 会议室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略) 北湖区保和瑶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保和村
联系人:蒋伊妮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
联系人:郭维刚
联系电话:0735-* *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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