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专项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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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专项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规违规行为

为贯彻落实建设 (略) 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 (略) 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 (略) 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 (略) (略) (略) 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 (略)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许财购〔2023〕2号)文件精神, (略) 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坚持协同共治。 (略) 财政部门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略) 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整治方案,并联合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采取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发多措并举,形成监管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四类”突出问题, (略) 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我市根据被抽检代理机构提交的自查报告和项目资料,按照《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引》,进行书面审查。目前,书面审查已完成,未发现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下一步,将对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招投标文件,评审记录等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制作并确认工作底稿。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立足当前,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行业治理,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2024年1月26日

为贯彻落实建设 (略) 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 (略) 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 (略) 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 (略) (略) (略) 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 (略) 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许财购〔2023〕2号)文件精神, (略) 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坚持协同共治。 (略) 财政部门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略) 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整治方案,并联合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采取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发多措并举,形成监管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四类”突出问题, (略) 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我市根据被抽检代理机构提交的自查报告和项目资料,按照《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引》,进行书面审查。目前,书面审查已完成,未发现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下一步,将对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招投标文件,评审记录等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制作并确认工作底稿。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立足当前,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行业治理,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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