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筛分服务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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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筛分服务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筛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HXCG-ZC*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筛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备注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筛分服务项目

1

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00元

*.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6日00:00至2024年2月2日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 02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24年1月26日至 2024年2月2日(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开标时间为准。
5.本次公告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大武口区前进南路499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夏晨光(宁夏) (略)        

地址: (略) 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                   

联系方式: 马丽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

电话: *          

代理机构(如有):华夏晨光(宁夏) (略)

2024年1月26日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筛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HXCG-ZC*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筛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备注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筛分服务项目

1

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00元

*.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6日00:00至2024年2月2日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 02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24年1月26日至 2024年2月2日(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开标时间为准。
5.本次公告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大武口区前进南路499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华夏晨光(宁夏) (略)        

地址: (略) 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座22层2201室                   

联系方式: 马丽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

电话: *          

代理机构(如有):华夏晨光(宁夏) (略)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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