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书城综合楼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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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书城综合楼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书城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信息时间:2024-01-26】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1-26 17:11:20
存证哈希值:
A0E1F6482DB38FAB5C9851CD05506F1B774FD5BD2F*C8050AA84AE7F
区块高度:
*
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书城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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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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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书城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40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喀什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
2.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93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372.0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961.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11.03平方米。新建一栋商业综合楼、164个停车泊位,以及供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书城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93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372.0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961.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11.03平方米 建设内容:新建一栋商业综合楼、164个停车泊位,以及供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含) 以上。设计资质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设计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6、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7、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名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自行查询截屏打印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需提供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招投标行政处罚的承诺书。8、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级。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27日到 2024年02月21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1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 (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展鑫荣 (略) 监督机构: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联 系 人:何书强 联 系 人:马伟晨 联 系 人:谢玉
电 话:* 电 话:* 电 话:0998-*
2024年01月2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书城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信息时间:2024-01-26】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1-26 17:11:20
存证哈希值:
A0E1F6482DB38FAB5C9851CD05506F1B774FD5BD2F*C8050AA84AE7F
区块高度:
*
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书城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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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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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书城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40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喀什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
2.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93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372.0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961.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11.03平方米。新建一栋商业综合楼、164个停车泊位,以及供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书城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93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372.0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961.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11.03平方米 建设内容:新建一栋商业综合楼、164个停车泊位,以及供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含) 以上。设计资质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设计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6、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7、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名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自行查询截屏打印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需提供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招投标行政处罚的承诺书。8、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级。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27日到 2024年02月21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1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1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什 (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展鑫荣 (略) 监督机构: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联 系 人:何书强 联 系 人:马伟晨 联 系 人:谢玉
电 话:* 电 话:* 电 话:0998-*
2024年01月2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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