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鑫酒店公司旗下各酒店分公司年度小商品副食品采购项目
港鑫酒店公司旗下各酒店分公司年度小商品副食品采购项目
公开招选邀请函
宜宾 (略) 作为本项目业主及招选人(以下简称“招选人”) (略) (略) 年度小商品(副食品)采购项目招选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港鑫酒店公司旗下各酒店分公司年度小商品(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业主:宜宾 (略) ;
(三)项目类别:货物采购;
(四)项目位置: (略) 三江新区范围内;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七)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法;
(九)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选文件及合同;
(十)项目限价(不含税):
按照项目清单单价限价(项目预估采购总金额约*.50元)。
二、招选文件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4年2月2日18时00分前,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参选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招选文件。
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200元/套。
三、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10:00(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宜宾三江新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会展中心酒店3楼 (略) 会议室。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招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四)本次公开招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参选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一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小商品(副食品)类销售业绩。
注:参选人应提供合同和履约完成证明(1.提供至少一次收款发票资料;2.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相关事宜
(一)开选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会展中心酒店3楼 (略) 会议室。
(二)参选保证金:17000元(*万*仟元整);
参选保证金必须通过参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缴纳。
转账的参选保证金应在2024年2月5日15:00前到达以下账号,并打印出《保证金交纳回执》:
开户单位:宜宾 (略) ;
开户银行: (略) 宜宾分行;
开户账号:*6
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保证金)。
六、信息发布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宜宾 (略) |
地 址: | 宜宾三江新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国际会展中心酒店7楼 (略)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 |
宜宾 (略)
日期: 2024 年1月26日
公开招选邀请函
宜宾 (略) 作为本项目业主及招选人(以下简称“招选人”) (略) (略) 年度小商品(副食品)采购项目招选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港鑫酒店公司旗下各酒店分公司年度小商品(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业主:宜宾 (略) ;
(三)项目类别:货物采购;
(四)项目位置: (略) 三江新区范围内;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七)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法;
(九)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选文件及合同;
(十)项目限价(不含税):
按照项目清单单价限价(项目预估采购总金额约*.50元)。
二、招选文件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4年2月2日18时00分前,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参选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招选文件。
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200元/套。
三、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10:00(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宜宾三江新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会展中心酒店3楼 (略) 会议室。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招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四)本次公开招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四、参选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一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小商品(副食品)类销售业绩。
注:参选人应提供合同和履约完成证明(1.提供至少一次收款发票资料;2.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相关事宜
(一)开选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会展中心酒店3楼 (略) 会议室。
(二)参选保证金:17000元(*万*仟元整);
参选保证金必须通过参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缴纳。
转账的参选保证金应在2024年2月5日15:00前到达以下账号,并打印出《保证金交纳回执》:
开户单位:宜宾 (略) ;
开户银行: (略) 宜宾分行;
开户账号:*6
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保证金)。
六、信息发布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宜宾 (略) |
地 址: | 宜宾三江新区沙坪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国际会展中心酒店7楼 (略)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 |
宜宾 (略)
日期: 2024 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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